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进一步优化中等职业教育与专科层次
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转段工作的意见
鲁教学字〔2026〕1号
各市教育(教体)局,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6〕1号)和《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招考委〔2026〕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优化中等职业教育与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转段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适用对象
自2026级起,通过中考录取的“三二连读”“联办五年制高职”学生(各地特殊教育学校录取的残障学生除外)均需参加省级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学校组织的专业技能测试,达到合格标准方能升入高职(专科)阶段学习。
二、具体内容
(一)过程性考核。
过程性考核以中等职业学校为主组织实施,主要内容包括学习成绩、综合表现(包括思想品德状况、创新创业能力等)和实习实训等情况。过程性考核办法由中等职业学校与衔接高等职业院校共同制定,并提前向学生公布。
(二)报名工作。
中等职业学校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组织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进行转段测试报名。考生申请放弃转段资格的,可参加春季高考统一考试。
(三)转段测试。
转段测试分为文化素质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文化素质测试由全省统一组织实施。考生参加春季高考知识部分的语文、数学、英语3门文化基础知识考试,总分320分。专业技能测试以衔接的高等职业院校为主组织实施,具体测试办法由衔接高等职业院校制定并提前向学生公布。
衔接高等职业院校联合中等职业学校统筹考虑过程性考核、文化素质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确定合格标准并提前向学生公布。合格名单按规定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首次转段测试不合格的考生,如本人提出申请,且原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和衔接高等职业院校继续在相关专业合作招生的,可在次年参加二次转段测试,转段标准、内容、程序等与二次转段年度考生相同。
三、工作要求
各市教育(教体)局要指导并监督辖区内中等职业学校做好政策解读、日常教学、过程性考核等工作,推动各环节工作平稳有序实施。
中等职业学校要认真执行贯通培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开足开齐课程,强化实习实训,做好过程性考核,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衔接高等职业院校要认真制定专业技能测试办法,扎实做好考试组织与录取工作,确保安全稳定。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做好文化素质测试组织工作,科学把握命题方向和质量,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要求做好考务工作。
山东省教育厅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