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青岛、烟台、威海三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步发布政策,落实新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新增自住住房装修提取公积金业务。其中青岛同步推出贷款套数认定调整、新市民青年人贷款额度倾斜两项配套政策等。
青岛:新增装修提取,同步放宽贷款认定、提高新市民青年贷款倍数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新政自发布当日执行。在装修提取方面,缴存人或配偶拥有本市自有产权自住住房,凭房屋产权证明、婚姻关系证明,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装修,数据核验通过可零材料办理。每个家庭仅限一套住房申请,提取标准按每平方米1500元核算,最高不超过20万元。
贷款政策层面,青岛优化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未使用公积金贷款或贷款次数核减归零的家庭,在所在区市新购第二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按首套房认定、执行首套房政策。针对新市民、青年人,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账户余额倍数提升至25倍。新市民定义为无青岛户籍或取得户籍不满三年缴存人;青年人指35周岁(含)以下缴存人。
威海:装修提取设贷款限制,个贷率波动可动态调整政策
威海同步推出自住住房装修提取业务,自9月20日起施行。申请条件要求,缴存人在威海拥有自有产权自住住房,取得购房证明满6个月及以上,缴存家庭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方可申请装修提取。提取额度同样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00元核算,家庭合计最高20万元,核算金额高于账户余额则按账户实际余额提取。每名缴存人仅可办理一次装修提取,一个家庭只能选定一套住房申请,房屋产权仅限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单独或共有,存在其他共有人或非住宅房屋不予受理。办理渠道目前仅开放线下大厅,线上渠道后续通过官方公众号通知。政策设置资金动态调整机制,当公积金个贷率达到85%及以上时,将适度收紧政策;连续六个月低于85%,恢复原有政策。
烟台:分批次开放房源,线上线下均可办理装修提取
烟台9月20日起实施装修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细则,落实新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申请需满足两项基础条件,缴存人或配偶拥有烟台自住住房,家庭无未结清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房源实行分批次开放,首批仅开放不动产权证登记日期10年(含)以上住房;后续根据资金运行情况,择机开放不动产权证满5年(含)以上住房。提取规则与青、威两地保持一致,一个家庭最多一套住房,每人限提一次,按每平方米1500元核算,单套合计提取上限20万元,账户余额不足按实际余额提取。烟台支持线上、线下双渠道办理,线上可登录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或爱山东App烟台专区提交申请;线下可前往各区市公积金营业大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