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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麟庐遗产案重审 案中案:姐姐称弟弟伪造画作

2016-06-04 13:01:11 来源: 北青网 责任编辑:李欢

摘 要: 齐白石弟子、著名国画家、书法家许麟庐(又名许德麟)去世后留下了72件字画和3把紫砂壶,其中包括齐白石书画24幅,另有徐悲鸿等著名画家作品。

  齐白石弟子、著名国画家、书法家许麟庐(又名许德麟)去世后留下了72件字画和3把紫砂壶,其中包括齐白石书画24幅,另有徐悲鸿等著名画家作品。

  2012年,许麟庐的三儿子、著名画家许化夷将90多岁的母亲王龄文及两个哥哥告上法庭要求析产,此后许麟庐的子女纷纷卷入该案。丰台法院审理后因标的高达21亿元且社会影响较大,将案件交由二中院审理。

  2014年10月13日,二中院一审认定许麟庐生前所写遗嘱有效,判决遗产由王龄文继承。许化夷等人不服上诉。市高院以一审程序存在瑕疵、事实需要进一步查清为由,将该案发回重审。今天上午,这场历经4年的遗产官司再次在二中院开庭审理,除了许化迟和许娥外,其他子女都对遗嘱不认可。长子表示,父亲不会用阿拉伯数字做落款。

  据《法制晚报》记者了解,此案审理期间,许化夷还曾以姐姐许娥受访诋毁自己名誉为由起诉索赔,二中院终审判决许娥公开道歉并赔偿弟弟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持久诉讼

  儿子告94岁老母 要求分割父亲21亿遗产

  2011年8月9日,许麟庐先生因病去世,享年95岁。此时,他与王龄文婚后育有的8名子女,也有两位早已去世。

  2012年7月,三子许化夷将94岁的母亲王龄文及大哥许化杰、二哥许化儒告上法庭,要求分割父亲遗产,包括72幅字画、3把紫砂壶。字画中有齐白石、张伯驹、徐悲鸿的作品,仅齐白石书画就有24幅。案件代理人曾称涉案字画价值至少21亿元。

  丰台法院审理后认为标的较大且有较大社会影响,将此案移送二中院审理。

  2013年3月5日,二中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将许麟庐的所有子女都追加进来,原告变更为许化夷、二女许丽、四女许娥、四子许化迟及已经去世的长女许美的三个女儿丘春、丘雷、丘晴和三女许嫦的女儿许睿共计8人。被告3人包括王龄文及许化杰、许化儒兄弟。

  母亲出示父亲手书遗嘱 儿子不认要求鉴定

  案件审理中,王龄文向法庭提供了一份许麟庐的手书遗嘱:“我许麟庐百年以后,我的一切文物、字画及所有财产归我夫人王龄文所有。我许麟庐(许德麟)2010年9月2日所立遗嘱。”该遗嘱还按了两个手印并加盖了名章。

  为证明该遗嘱的真实性,王龄文提交了与许麟庐生前用数码相机拍摄的电子照片。照片中,夫妇二人背后墙上挂有遗嘱一份,与王龄文提交的手书遗嘱原件内容一致。许化夷却对此不认可并要求对遗嘱进行鉴定。许麟庐的大儿子、二女儿以及4名外孙女也持同样态度。

  其他子女认可父亲遗嘱,四女许娥还在法庭上称,她亲眼目睹父亲手书遗嘱,并向法庭提交父亲书信作为鉴定样本。

  北京市高院先后三次确定鉴定机构对遗嘱进行鉴定,但鉴定机构均以样本材料无法满足检验鉴定条件为由,终止了鉴定程序。最终遗嘱未能进行鉴定。

  2013年7月初,王龄文又提交了与许麟庐生前合影的照片6张,照片中夫妻两人背后的墙上挂有一份遗嘱,遗嘱与王龄文提交的遗嘱原件内容一致,仅未加盖名章及按手印。许化夷等人认为照片是PS的,王龄文要求对照片真伪进行鉴定。北京信诺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经鉴定确定6张电子照片均未发现技术修改痕迹。

  一波三折

  原告到法院申请宣告母亲无民事行为能力

  案审理期间,2013年4月24日,许化夷等人到丰台法院提出申请宣告王龄文无民事行为能力。后来几人又分别撤回宣告申请。

许化夷等人称,许麟庐去世后,王龄文身体欠佳、思维不清,日常起居生活都需要照料、不能自理,走路都需要搀扶,有时分不清白天和黑夜。申请法院宣告王龄文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为其指定监护人,以便明确所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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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主任:曹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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