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21岁男子携11岁女童私奔 犯涉嫌拐骗儿童罪
摘 要:7月14日,海口美兰分局接到李某荣报案称,其11岁的女儿李某艳被邻居李某勇拐骗,家人与女儿已经失去联系。接到报案后,美兰分局领导立即指示刑警大队介入调查。
口一带打零工为主,每个月的收入也有四五千,他觉得自己也有能力养活两个人的生活,因此自己一时冲动就想带女孩子走,因为女孩子也说自己非常喜欢我,跟我在一起她很开心。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勇、李某林、王某桥被依法刑事拘留,李某令被依法取保候审。
民警提醒:尽管该起案件中,带着幼女私奔的男子,虽说得到了幼女的同意,但其行为触犯了刑法毋庸置疑。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不管其是愿意还是不愿意,在其父母不同意的情况下,如果你让其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这种行为均涉嫌拐卖儿童罪。
拐卖儿童罪如何处罚
拐卖儿童罪,是指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根据《刑法》262条,拐卖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原标题:海口21岁男子携11岁女童私奔 犯涉嫌拐骗儿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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