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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抱女婴跳江女婴却被冲走 患病没钱治所以轻生?

2016-08-04 17:00:51 来源: 光明网 责任编辑:赵艳娟

摘 要:昨日上午7时40分许,市区东江大桥上发生了让人叹息的一幕:一位年轻女子抱着女婴从桥上跳下轻生。刚好在附近工作的两名水上环卫工人合力把她救起,不幸的是小孩沉入江中不知所踪。

  其轻生的原因,目前这起事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之中。截至记者发稿时止,警方仍未找到失踪女婴。

  律师说法

  年轻女子或要担刑事责任

  了解了事件的经过后,广东尚典律师事务所律师邹朝贵分析称,如果这位年轻的女子在明知道这种行为会造成小孩死亡的结果,还这样去做,小孩是无辜的,她的行为实际上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可能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但邹朝贵说,如果这位年轻女子精神状态有问题则是属于另外一个范畴,这需要对当事人做精神状态鉴定。如果这位妈妈患了精神病,而且行为是在其发病期间发生,那么她是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并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如果没有精神病问题,或者她不是在精神病发病期间做出这一行为,都是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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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主任:曹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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