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男子散步被飞来玻璃刺伤左眼 警方还原离奇交通意外
摘 要:金坛市民王某晚饭后散步,不料被飞来玻璃扎伤眼睛。警方还原意外经过:路过司机碾压酸奶瓶玻璃渣,不巧飞溅起碎玻璃正巧打中王某。法院判决碾玻璃伤人司机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金坛市民王某晚饭后散步,本想舒展一下身心,不想无端被一场交通意外殃及而弄瞎了一只眼睛。更让王某受伤的是,因为事发突然,受伤后他被紧急送往医院,事后都不知道该找谁索要赔偿。好在公安机关和法院经过调查,厘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找到了几位责任人。日前,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对这起蹊跷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进行了一审宣判。
飞来横祸
晚饭后散步 被白色物体刺伤左眼
秋高气爽的夜晚,吃完饭后溜达溜达是一种享受,如今很多市民养成了这样的习惯。金坛市民王某也喜欢这样。2015年9月底的一天,王某像往常一样晚饭后出门到附近散步,刚在路边走了没一会儿,突然,他只感觉到眼前一个白色物体一晃,紧接着,左眼就是一阵子钻心般的疼痛,鲜血也顺着指缝流淌了出来。
真是飞来横祸。王某很快被送到医院,经过多方治疗,他的视力未能得到恢复。经鉴定,王某的左眼盲目四级评定为八级伤残。王某素来与人为善,印象中没什么仇家,绝对不会有人在他散步的半路上下黑手报复。那么,究竟是什么东西、在什么情形下将王某的眼睛刺伤了,具体又是谁做的呢?因为事发突然,在现场王某又突然受伤,根本无暇顾及,事后他也没能搞明白,只好报警。
找出凶手
后车经过事故现场 碾压溅起碎玻璃
当地公安部门经过详尽调查,才还原了真相。当天晚上,就在王某的左眼被刺伤之前20分钟左右,在附近一个红绿灯路口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在这起事故中,柳某驾驶私家车经过这个路口时闯红灯,与正常行驶的送奶工相撞,酸奶瓶散落了一地。事故发生后,双方报了警,立即撤到路边,等待交警来处理,但是,他们都没挪动事故车辆,也没清理地上散落的包括酸奶瓶在内的各种物品,致使不少酸奶瓶滚到四周,有的破碎不堪。而且,他们也未在事故现场的周围区域放置警示标志。
王某晚饭后经常散步的路段,就经过此处。巧的是,那天晚上,王某像往常那样走到事发路口附近路段时,当地居民黄某正好开车经过此处,他没注意到路中间散落的酸奶瓶和玻璃碎片,车轮径直碾压了上去,结果酸奶瓶的碎玻璃片溅了起来,飞到几米外的人行道上,恰恰击中了正常散步的王某,致其左眼受伤。
警方认定
第二起事故 性质上应属于交通意外
在晚上,一个在路边散步的市民被汽车碾压溅起的玻璃碎片扎伤眼睛,这样的几率比买彩票中头奖还小。那么,王某遭遇的这起不幸事故中,各方责任该怎么划定呢?
当地公安部门经过鉴定认为,在第一起交通事故中,柳某开私家车违反交通信号灯撞伤送奶工,是这起事故发生的独立原因,要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柳某车辆在大地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对于王某遭遇不幸的第二起事故,虽然是黄某开车碾压溅起了玻璃碎片导致的,但从性质上说,应当属于交通意外事故。
据调查,黄某所开的私家车是岳父张某所有,该车未投保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事故发生前该车也未年检。
这两起事故中,散步的王某是最为不幸的。然而他在事后多方索赔无果,而且他自己也并不能确切地知道该向谁索赔,于是将黄某、张某、柳某和大地保险公司诉至金坛法院,要求赔偿其损失40余万元。
法院判决
碾玻璃伤人司机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金坛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相关损失。原告王某晚饭后在人行道上正常行走,不能苛求他对于飞来横祸采取预先防护措施,原告对于事故的发生并无过错,不应当承担责任。
被告黄某作为驾驶员,未能做到洞察路况,安全谨慎驾驶,作为直接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