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警方官微转发文章被记过:被打女游客去丽江“约炮”

云南丽江市公安局官方微博现侮辱性内容一事有了处理结果。11日晚间丽江市公安局通报称,由于将未经核实的内容转发至丽江警方官微,一名宣传民警被处以行政记过。
11日下午,有网友发布信息称,丽江市公安局官微于10日晚11点左右转发了一篇网络文章称,此前在丽江旅游遭到陌生男子殴打的女性游客,前往丽江系为“约炮”。记者注意到上述微博发布不久即被删除。
今日晚间丽江市公安局通报事件调查结果称,2017年2月10日23时许丽江市公安局宣传民警在浏览一篇网络文章时,将文章分享到云南丽江警方官方微博导致文章被转发,管理员发现后,即删除了微博并与“当事人进行了沟通说明表达了歉意。”
丽江市公安局称,在核实情况后2017年2月11日,对涉事民警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值班主任:曹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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