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伪造判决与人结婚 将印章取下粘贴在打印的判决书上

云南一男子伪造法院判决与其他女子结婚,被妻子揭发。宣威法院对其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重婚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宣判后,被告人夏某表示服判。
被告人夏某与妻子袁某婚后生育两对双胞胎,在共同生活期间因家庭琐事,双方时常发生争吵。2012年,袁某向宣威法院倘塘法庭提起离婚诉讼,但经法庭调解双方自愿和好。后袁某长期外出打工,夏某在家照顾四个孩子。由于妻子长期外出,照顾四个孩子的重担落在了夏某的肩上,夏某觉得这样的婚姻没意义。
第一次起诉离婚没能离成,于是他想到了一个快捷的办法,把之前倘塘法庭送达给他的应诉通知书上的印章取下,粘贴在自行打印的判决书上,伪造准予其与袁某离婚的民事判决书。2016年4月,夏某持该伪造的民事判决书与秦某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
值班主任:曹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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