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雨伞被清理存活时间不到24小时 公共设施岂能说占就占?
与“共享”单车模式如出一辙,扫码交押金,付费用伞……6月22日,传说中的“共享”雨伞出现在杭州剧院和武林广场地铁口等地方,然而,不到24小时,城管就请它“下架”了。

当天下午,杭州下城城管局天水执法中队的俞立平像往常一样,巡查到武林广场地铁E出口,发现原本空荡荡的围栏上多了一批雨伞,伞柄印着一个二维码,再加一个密码锁。在武林广场、延安路和体育场路、庆春路等部分区域,也出现了同样的共享雨伞。
这款名为“共享e伞”的共享雨伞,使用时要扣押金为19元,租金为半小时0.5元。记者电话采访了自称是“共享雨伞”创始人的赵先生,对方称杭州是其在国内投放的第10座城市,已在杭州投放约5万把雨伞,分布在杭城的火车站、地铁站、商场等公共区域。他坦承投放雨伞前,并未在杭州市任何部门进行备案。
下城区城管部门明确表示,根据实际情况,这类所谓的“共享”雨伞具有租赁属性并且以盈利为目的,在户外公共区域投放时存在占用公共设施的情况。在相关企业未办理相关备案和明确行为性质前,城管部门将禁止“共享”雨伞在公共区域的投放。城管工作者现场制止一名集中投放人员,并请来社区工作人员做旁证,对地铁口周边共享雨伞进行集中清理整改。目前,城管部门已对在市区公共场所投放的“共享”雨伞进行登记保存,全部下架处理,并将联系相关公司进行约谈。截止当天下午五点,下城区城管部门已将800多把共享雨伞“下架”。
值班主任:颜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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