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高速开“斗气车”被拘 5次恶意“别车”左右变道险象环生
7月28日,在南京交警高速公路五大队,驾驶人陈某在治安处罚决定书上签完字后,对自己在高速公路上开斗气车的行为后悔不已。陈某因自己的不理智行为,成了南京开“斗气车”被处以治安拘留的第一人。(7月31日《扬子晚报》)
@读者夏熊飞:开斗气车,是“路怒症”的主要表现之一。尽管危害巨大,但只要不引发交通事故,鲜有遭受处罚的案例。陈某在高速上近500米的距离内,将车挡在蒋某所驾车辆前方,先后5次对其采取恶意“别车”、故意减速、左右变道等方式进行阻挡,然后扬长而去。他因这一系列行为被处以治安拘留,可谓极具警示意义。
开斗气车司空见惯,还是与违法成本太低有关。某些老司机自信能给其他车主添堵,又不至于引发交通事故,只顾着解气与发泄,置公共交通安全于不顾,完全符合寻衅滋事的定义。期待下一步能用更完善的法律法规与严格的落实执行,为路怒行为“降火”。
值班主任: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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