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如何打赢“校名保卫战”?

2021-04-02 15:52:17 来源:中国教育报
责任编辑:王诗怡

      近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遇到了“李鬼”。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的企业,未经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许可擅自使用“中国科大”校名简称和注册商标作为其企业字号。该公司以民办高校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大学教学运营业务为主营业务,而且已经向香港联交所递交了主板上市申请。

  近年来,一些房地产、家教、培训等商家盗用名牌高校校名的全称和简称,造成了让大家误以为大学现在越来越商业化的后果,损害了高校的权益。

  “傍名校”碰瓷儿让高校不堪其扰

  对名校来说,这样的“碰瓷儿”并非新鲜事,很多高校尤其是名校都不堪其扰。2018年有媒体统计,仅在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一地登记注册的冠以“清华”名义的公司就有200多家,它们绝大多数都与清华大学毫无关系。

  而在全国各地,以“清华”为名字的企业和商家就更多了。

  距清华大学一路之隔的北京大学日子也不好过,有不少机构以北大名义在各地办附中、附小、幼儿园以及非学历教育培训班、夏令营、教育基地或联合培养授权挂牌。从2017年到2019年,北京大学核查相关侵权事件31件,涉及40余家公司,相关侵权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达200余个。

  华南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教授徐松林梳理了“李鬼”“碰瓷儿”的3种套路:擅自使用知名高校校名简称或缩写、利用与高校个别教师或个别课题组的合作夸大宣传、利用办公地址与高校关联做引人误解的宣传。

  “校名保卫战”高校为何遭败绩

  企业冒用校名,高校可凭商标侵权起诉,这看似简单。虽然很多学校打响了“校名保卫战”,但并非每次都能打赢。

  理论上来说,对侵犯高校名称权的行为,高校可以采取诸如申请商标注册、提起名称侵权诉讼、提起不正当竞争诉讼、提起名誉侵权诉讼等方式维权,但实际上,现有的维权方式均存在诸多障碍需要克服。

  以将校名申请商标注册为例,很多高校为了保护校名不被冒用,纷纷将校名、校徽、标志等进行了商标注册。但中国海洋大学教授胡乐乐曾对已经注册校名的高校进行分析发现,按照我国商标法,大多数高校会选择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的第四十一类和第四十二类进行注册,很少有高校进行全类别注册,在未注册的类别,高校无权主张商标权,校名常常面临被“搭便车”的窘境。

  2006年,厦门大学起诉上海厦大房地产公司。法院审理后认为,上海厦大房地产公司与厦门大学分属不同地域和不同行业领域,并未侵害厦门大学的名称权。据此,法院判决对厦门大学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2003年,浙江大学启动知识产权保护,成为国内申请全类商标保护的第一所高校。与浙大有关的45个大类180个商标,从教育、科研到瓜果蔬菜、水泥钢筋,无所不包,都被浙大一口气收进自家口袋。

  但随之而来的是高额的知识产权费用。当时,浙大光这笔知识产权费用就花了44万元。不仅如此,徐松林介绍,每年的商标维持费也是一笔不菲的花销。同时,按照我国商标法规定,如果某个注册商标在某类商品上连续3年不使用,该注册商标有可能被撤销。这意味着,即使高校不惜代价申请校名商标全类注册,除教育教学类外其余44类商品商标也会因为不使用而被撤销。

  除了进行商标维权外,高校还有一个“武器”——提起不正当竞争诉讼。按照相关法律,擅自使用他人名称,可能对市场主体及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和误认,构成不正当竞争。

  对高校来说,提起不正当竞争诉讼依旧困难重重。徐松林说,当高校拿起法律武器向五花八门的侵权行为开战时却尴尬地发现,由于其“公益性”“非营利性”“事业单位”等公益身份,几乎找不到支持自己行动的法律法规。

  多措并举打赢“校名保卫战”

  要真正打赢“校名保卫战”,除了高校进行商标注册外,还须完善现有的法律体系,构建起高校校名保护的长效机制。

  徐松林建议,可以从修法的角度入手,将高校校名等纳入特殊标志管理的范畴。“高等院校校名、校徽同样具有‘标志主体的特定性与公益性、标志客体的可商业性,权利内容的广泛性’等特点,属于非商业性机构但又可能被用于商业用途的标志,完全应纳入特殊标志的范围予以保护。”

  “傍校名”现象的发生与我国现行的企业名称登记审查制度也有很大关系。湖北工业大学教授杨爱葵说,高校登记主管机关和企业登记主管机关属于不同系统,系统间信息也不共享,相关部门没法将高校名称纳入审查之列,这就给企业“傍校名”提供了可乘之机。

  杨爱葵建议,要实现不同登记机关间的信息互通,将已登记的机关名称、公益性事业单位名称、社会团体名称等纳入企业名称登记的审查范围。

  在杨爱葵看来,破解高校校名保护的困局,一方面需要完善相关法律规则,构建起高校校名保护的长效机制;另一方面也需要提高高校的维权意识,采取合理措施保护校名。

责任编辑:王诗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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