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笋”吗?官方通报游客私挖竹笋:损失1000斤以上,赔偿1500元

2021-04-08 11:27:13 来源:中国青年网
责任编辑:王诗怡

  一根竹笋1万元,

  十根就是10万元?

  4月4日,有网友爆料称,

  一个户外旅行团到

  四川成都蒲江县成佳镇游玩时,

  私自采挖竹笋后,

  村民要其高价赔偿。

  还“笋”吗?官方通报游客私挖竹笋:损失1000斤以上,赔偿1500元

  网友还拍摄了一段现场的争执视频。视频中,有游客挖竹笋后被当地村民发现并阻拦,网友称,他们采挖的竹笋大约有五六十斤,希望称重后按市场价赔偿,但在场村民要求挖一根竹笋赔偿一万元。

  官方回应:竹笋损失在1000斤以上

  4月5日晚,蒲江县成佳镇人民政府认证官博@天府茗门茶乡成佳 发布了情况说明:

  关于游客挖取农户竹笋引发纠纷一事,经成佳茶乡景区管委会调查:4月4日,某户外旅游公司组织150名游客到我景区徒步游。途中游客进入成佳镇同心社区3社一楠竹林挖竹笋。该竹林业主张某发现竹笋未经同意遭大面积挖采,遂上前阻止并报警。 经派出所和镇村干部现场查看,约1.5亩竹笋受损,农户和旅游公司共同认定竹笋损失在1000斤以上,最终协商由公司赔偿1500元。

  还“笋”吗?官方通报游客私挖竹笋:损失1000斤以上,赔偿1500元

  私挖竹笋遭索赔“1根一万元”

  网友拍摄的视频中,在一处竹林位置,一名年轻小伙被拦在路边,旁边站着三四个当地村民。双方围绕“十根笋子卖10万元”引发了争议,“用钱解决?经济问题不要上升到刑事问题。”

  还“笋”吗?官方通报游客私挖竹笋:损失1000斤以上,赔偿1500元

  这起原本是围绕竹笋被采挖引发的口角之争,却因为网友拍摄的视频,一时间引发轩然大波。

  有网友认为,村民“一根竹笋一万元”的要价过于离谱,有敲诈勒索的嫌疑,大部分网友则指出,这个旅行团游客未经他人允许,私自挖竹笋的行为已经涉嫌盗窃,除了赔偿其实还要承担法律责任。

  4月6日,记者与涉事村民取得联系,村民告诉记者,关于此事希望记者和当地政府和派出所沟通,“你们找政府,我们没啥好说的。”随后,记者又与成佳镇政府取得联系,一名政府办公室值班工作人员告知由于当天自己并未在场,“是有这么一件事,建议到我们现场了解。”

  记者注意到,此前,当地村民在政府和派出所的介入协调下,达成了一份赔偿“协议”,协议中提到,今已经收到某某户外旅行团误挖竹笋赔款1500元,备注署名为张某某。

  还“笋”吗?官方通报游客私挖竹笋:损失1000斤以上,赔偿1500元

  涉事旅行团回应:游客挖折耳根不小心挖到了别人地里

  记者联系到了当天与村民爆发冲突的涉事俱乐部的一名线路“负责人”,对方向记者确认了自己曾参与了协商赔偿1500元的事实,并称最开始村民要求赔偿5000元。这名负责人告诉记者,当天游客采挖竹笋的地方,在附近本身就有很多野生的植物,“一些荒地一些路边上,都有挖折耳根啊、挖野菜的,我们有些就在那里挖,挖着挖着就挖到别人地里去了。”

  这名负责人也向记者还原了当天的部分细节:这条线路是以参观茶园为主,在茶园附近有很多折耳根,我们有些客户会去挖折耳根,在徒步走路的时候,看到前方有一片竹林,是笋子林,然后他们就进去挖了。”这一幕被村民发现,在场的旅行团领队称愿意以高出市场价的价格来买这些竹笋,也愿意去承担赔偿,后面就出现了网传视频的冲突场景。

  律师解读:游客行为涉嫌盗采盗挖

  而对于村民和游客的不同行为,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师告诉记者,从目前的实际情况和经过而言,游客未经村民同意就采取私自采挖竹笋的行为,已经涉嫌盗采盗挖, “有偷窃的嫌疑及基本事实为证,但这种行为是否够得上盗窃罪,还需要从采挖的竹笋的价值以及游客是否认识到该竹笋属于有主物来进行综合评定。”

  林小明说,就游客所采挖的竹笋数量,以及当地竹笋的市场价格来看,游客的采挖行为可能够不上违法犯罪,双方应当采取协商的方式解决此事,本着各让一步的诚意来解决纠纷,当地警方及政府部门出面进行协调,双方最终达成赔偿1500元的解决方案相对而言还是比较合理。

  林小明律师认为,村民要求每根竹笋赔偿一万元的行为,从现场可以看出,可能属于是“气话”,但是如果村民坚持并且采取胁迫等强硬手段,最终要求游客按照每根竹笋一万元,或者远远超出市场正常价格的金额索赔并得以实现的话,那么村民的行为才可能够得上是敲诈勒索罪。

  律师提醒,在遇到类似冲突的时候,各方均应当采取理智的方式,遵循合理合法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避免意气用事从而使得事情向不可挽回的恶劣方向转变。

责任编辑:王诗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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