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二仙桥,走成华大道”,一段幽默对话曾让“二仙桥大爷”火出圈,《谭谈交通》也因贡献了众多类似幽默名场面一度成为顶流节目,主持人谭乔更是家喻户晓。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节目停播4年后,当谭乔和《谭谈交通》再次出圈时,却是因为一场版权纠纷。去年9月,成都市广播电视台(以下简称成都电视台)将《谭谈交通》的著作财产权,授权给成都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游术文化),随后该公司便陆续开展了针对《谭谈交通》的维权工作。2022年7月10日,谭乔发布视频称,《谭谈交通》的部分视频,因被游术文化投诉而下架,自己有可能面临千万元的索赔甚至是牢狱之灾,此消息一出引发全网关注。7月12日,新黄河记者实地探访了游术文化注册地发现,该地址是一家经营多年的服装店,老板和房东均表示从未听说过游术文化。
根据媒体公布的合作方案显示,“维权”所得款项35%归成都广播电视台,65%归游术文化。
[现场探访]游术文化注册地系一家服装店
近日,因《谭谈交通》视频下架而引发的风波仍在持续发酵中。7月10日,谭乔发布视频称,《谭谈交通》相关视频的下架,是因被游术文化提起的版权争议导致的。而这家名叫游术文化的公司,谭乔称此前并不了解。
据此前媒体报道,根据知情人士出具的盖有成都电视台印章的《授权书》文件显示,2021年9月,成都电视台将《谭谈交通》的所有著作财产权以及其他相关权益均转授给游术文化。《授权书》中特别说明其他相关权益包含维权权利,游术文化有权单独以自己的名义针对各种侵权行为,进行发函、投诉、提起诉讼、采取刑事措施以及获得赔偿等权利。授权期限从2021年9月至2026年9月,拥有授权的游术文化随后便陆续开展了针对《谭谈交通》的维权工作。谭乔还看到了有关游术文化关于如何将“公益视频商业化并变现瓜分的企划方案”。方案显示,“维权”所得款项35%归成都广播电视台,65%归游术公司。7月11日晚,成都电视台就此事发表声明,该声明也证实了游术文化经成都电视台授权,从而开展了系列维权工作。
然而,获得维权授权的游术文化却饱受争议。据企查查APP显示,游术文化成立于2018年,由两名自然人股东设立,是一家民营企业。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教育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知识产权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等,2022年4月以来,该公司涉及的司法案件多达97起,而自成立以来,已公开的涉及“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的案件超60起,其中不乏大型互联网平台,如咪咕视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等,且游术文化方面均为原告。同时根据该公司的企业年报显示,参保人数一项显示为0。“这样一家公司是如何获得《谭谈交通》的著作权授权的?”针对游术的资质问题,也引发网友热议。
7月12日,新黄河记者前往游术文化公司注册地实地探访发现,这家公司的注册地址现为一家正在经营的服装店。记者从该店工作人员以及老板处获悉,这家服装店早在2016年就已经在经营,随后记者联系到该店铺的房东,房东称,这间店铺在被服装店老板租赁之前是一家房屋中介公司,房东和服装店老板均表示从未听说过游术文化。记者通过多款地图APP搜索游术文化公司,均未找到相关地址。随后记者致电游术文化公司,电话未能接通。谭乔对此认为,一个资质都尚有疑点的公司打着协助维权的旗号,却计划享有绝大部分的利益,存在不少可疑的问题。
[谭乔发声]成都电视台不应独享版权
7月11日晚,成都电视台针对《谭谈交通》相关视频下架风波委托律师发表声明称,作为《谭谈交通》节目的著作权人,其已将相关维权工作授权给游术文化,而该公司开展的维权工作,仅针对未经许可而进行不当获利的公司经营主体,并未针对任何个人,更不存在对个人“索赔千万”的情况。成都电视台相关负责人也回应称,电视台长期以来没有对《谭谈交通》节目主张版权权利,“并不代表着任何个人可以随便侵权。”
针对成都电视台的声明,7月12日凌晨,谭乔在接受新黄河记者采访时回应称,“声明中说的不存在对个人索赔千万,但是目前密集地针对平台进行侵权的申诉,大部分的博主会因此被强行下架视频。《谭谈交通》被下架、遭维权,这已经不是个人的事情了。”谭乔告诉记者,据他所知,已经有两家公司被游术文化起诉。一个因为转发了《谭谈交通》而被起诉,由于应诉费高昂,该公司赔偿游术文化5000元双方达成和解。另一个因在公众号中转载二次创作相关视频而被起诉索赔一万元,案件已在6月开庭。谭乔的这一说法,在媒体披露的多份起诉状中也得到了证实。
谭乔表示,遭到游术文化维权起诉的公司,由于应诉费用高,很可能选择和解,5000元赔偿费或许只是开端。如果游术文化起诉所有转发、二次创作《谭谈交通》的公司,高额的总赔偿费是可以预见的。同时谭乔认为,自己是节目的创作者,成都电视台不应享有独立的版权。录制《谭谈交通》的初衷是为了公益普法,一直以来都是免费传播,从未利用节目本身获利。“希望这件事中的每一方,都不要忘了节目的初衷。”
据谭乔在社交媒体发布的视频称,《谭谈交通》的创作初衷是为了更好地普法宣传,因此无论是创作者谭乔本人还是视频的记录方,都从未主张过版权,也没有签订过任何的合同和协议。
两问《谭谈交通》版权
1 《谭谈交通》版权是谁的?
《谭谈交通》相关视频下架风波的背后,也引发了一场关于《谭谈交通》节目版权的热烈谈论。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谭敏涛律师在接受新黄河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事件最核心的问题就是《谭谈交通》的权利归属问题,到底是成都电视台还是谭乔,目前仍存在争议。
谭敏涛认为,《谭谈交通》作为成都电视台和成都公安局联合推出的节目,根据影视作品和电视剧作品的相关规范来看,制片人应该就是制作人,制片人即为著作权人。而《谭谈交通》的特殊之处在于,最终的制作人不同于影视作品中的制作人,需要付出独创性意见和独创性构思,更多的作用可能在于剪辑,而节目本身的贡献价值,应该是谭乔在节目中所付出的智力成果和劳动付出,因此,对于《谭谈交通》的著作权人,不能仅仅依照影视作品中的“制作人”概念进行判定,应该根据节目本身谁付出了独创性意见和贡献大小来判定。
2 公益节目版权能否转给民营企业?
针对公益类节目版权能否授权或者转让给游术这类公司,版权是否属于国有资产这一疑问,谭敏涛表示,节目属于公益类性质,但版权不属于公益类,版权人是可以主张权利的。按照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使用著作权,也可以将著作权进行转让,由他人行使权利。《谭谈交通》的版权到底属于谁,目前来说,尚不明确,成都广播电视台认为自己享有著作权,于是将著作权转让给第三方公司进行维权以获得收益赔偿,最终,赔偿款或会在成都电视台和第三方公司之间进行分配,具体的分配方案,还要看双方的约定。而著作权人将权利转让,以维权获得赔偿,这不属于国有资产流失,因为,现有的国有资产并不是流失到他人手里,而是可得的赔偿在维权人和权利人之间进行分配,第三方公司的维权支出属于为维权花费的成本。(济南时报·新黄河客户端记者孙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