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报道了《一天停车费上百元,南宁“慧泊停车”引争议》的新闻。不少南宁网友反应,目前几乎南宁路边所有划停车位的地方都归慧泊停车公司运营,在不同的路段收费标准不一样,收费高的路段一天停车费就超百元。此外,除了机动车停车位之外,电动车、自行车停车都要收费。
为了更好的追缴停车费,今年5月8日,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与南宁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作备忘录》,“法院与企业合作收停车费”,青秀区法院通过开通“绿色通道”给予慧泊公司大力支持,使慧泊公司诉讼案件能够得到优先受理、优先立案、优先判决、优先执行。
随着新闻的发酵,对于南宁“慧泊停车”的争议愈发激烈。5月19日公开的通报指出,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合作备忘录》内容进行了审查。区高院经审查认为,青秀区法院与特定企业签署合作备忘录不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5月19日已责成青秀区法院与慧泊公司解除了《合作备忘录》。
据南宁新闻网5月21日消息,经南宁市委决定,对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会,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梁芳燕,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玄,南宁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赖洪,南宁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郭智华等5人予以停职检查。
此外,据公开报道,5月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南宁市委书记农生文深入南宁市部分路段就路内停车泊位管理工作进行调研,强调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民众关心关切问题,正确处理好效率与公平、活力与秩序的关系,持续强化城市交通精细化管理和惠民便民服务,让民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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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采访了南宁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收费标准都是按照政府定价,并非企业私自定价。
“我们的收费标准都是按照政府的规定进行收费,目前的标准是南发改规〔2022〕4号文。”慧泊停车工作人员回复,“慧泊停车”收费是依据2022年3月2日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宁市公安局发布的《关于印发南宁市道路停车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哪些区域收费,也是交警部门来划定。如果欠费不缴,那会有法务部门进行追缴。”
此外,慧泊停车工作人员回复,电动车、自行车停车收费,也是根据相关的文件规定,“收费都是由南宁市政府定价,我们也只是一个执行收费文件的部门而已。”
记者了解到,市政道路属于一种公共资源,由政府进行建设和管理。资料显示,南宁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7年12月20日,由南宁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100%控股。南宁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由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100%控股;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由南宁国资委100%控股。
这也就意味着,作为国企,南宁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是南宁国资委间接100%控股的一家子公司。
资料显示,南宁慧泊停车公司现收费管理道路路内机动车停车泊位30535个,停车带36908米,经营非机动车保管点82处,管理党政机关共享停车场8个、公共停车场2个、公交集团停车场3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