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交媒体的普及,“晒娃”“发图”成为许多家庭的日常。但在网上,孩子的照片可能成为商家“免费”的广告素材,可能被别有用心者恶意P图,甚至被打包售卖。当隐蔽的侵害对准孩子,我们如何守住肖像与隐私的边界?
被盗用的面孔
从“朋友圈”到“门槛费”
从2024年下半年至今,17岁的四川女孩湉湉(化名)一直深陷照片被盗用的困扰。“我本来就是平时喜欢拍拍好看照片的小女孩,有些人会先假装跟我当朋友,加微信天天看我朋友圈。”湉湉表示,一些盗图者会直接搬运她朋友圈里的图片,直接发到他们的社交平台上。
湉湉提供的多张照片显示,她多次与盗图者沟通,但收效甚微。图片被拿去赚钱,这样的行为在网络上被称为“圈米”或“盗图收门槛”。湉湉解释:“被盗图收门槛就是主页他发的照片全是我的照片,个人简介里面会收一个微信门槛,就是你要给他发多少钱,他才会给你把他的朋友圈打开。”还有一些人“顶着”她的长相去网恋诈骗,甚至将照片刷在商家的虚假好评里。
湉湉的遭遇揭开了数字时代未成年人肖像被盗用的冰山一角。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林哲一近日审结了一起未成年人肖像被商业盗用案件,原告小江是一名未成年人,业余时间在母亲陈女士的监护下做童模,平时会拍摄一些宣传照片和视频,并发布在社交媒体上。被告某服饰公司在没有得到小江及陈女士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将小江的19张肖像照片用于自己网店中四款不同童装商品的宣传页面。法院依法判决某服饰公司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追责面临难度
侵权证据易消失、易篡改
擅自使用未成年人肖像的主要目的正是商业牟利。记者在某二手平台搜索,出售涉及未成年人照片的商家有不少,几毛钱可以买到数百张照片,尽管有卖家标注“图片来源网络,侵权可删”,但这并不能免除肖像权使用人的责任。
林哲一认为,数字时代,未成年人肖像权的保护比以往更有难度。林哲一解释,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常常隐匿于看似正常的网络活动下,数字信息的易复制性与难溯源特点,大大增加了发现与追责的难度。“一方面,侵权证据易消失、易篡改,网络侵权内容(如照片、视频)可能被随时删除、修改或隐藏,侵权人也可能使用匿名账号、虚假IP等,对于监护人固定证据的意识、技术和实效性都有着较高的要求。另一方面,被侵权人的损害后果难以量化。”
相比于商业盗用,因“泄愤”“报复”侵权,给未成年人带来的困扰、担忧、恐惧等心理伤害更为深重。广州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三庭法官麦应华审理的一起案件中,被告因与未成年人杨某的家人存在纠纷,将社交平台的名字改成杨某的真实姓名,并用杨某的个人照片作为头像。麦应华介绍,被告还将头像所在主页背景设置为“厚颜无耻”,并在账号内发布多条包含“杨某一家是老赖”“品行恶劣”等内容的造谣、辱骂视频。此外,被告还主动关注杨某的同学、好友账号并留言扩散谣言,导致不明真相的师生对杨某产生误解,使其遭受孤立、嘲笑,正常学习生活受到严重干扰。
被标价的童年
从“签约”到“商品”
在调查中,记者发现,除了“盗图”“P图”等显性的违法行为,另一些更为隐蔽的不当使用未成年人形象的行为,也在数字空间悄然蔓延。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刘晓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下把未成年人作为内容生产的重要环节也十分常见。“经过未成年人同意,有时可能是机构跟家长签约,把未成年人当作工具化、客体化的对象。”
“签约后孩子就变成了产品。”一家MCN机构的工作人员直言不讳地道出了行业潜规则。在他们眼中,孩子只是一个道具,脚本由团队操刀,怎么包装,都是从商业化的角度考量。
某互联网公司未成年人保护专项研究员赵孟溪认为,不当使用未成年人形象的问题,正从显性的“恶俗”转向隐性的“消费”。在某些“情景剧”视频里,未成年人被设置为混社会、校园冲突、成人化情感表达等剧情的角色。赵孟溪担心,这类网络剧情,向未成年人传递不良价值观的同时,泛化了违法边界,让孩子们以为可以用暴力等方式替代法律程序,如果迁移到现实中就极其危险。
刘晓春认为,“网红儿童”或“数字童工”所带来的流量收益,还可能在社会层面催生功利化的成长观和养育观。
多方护航
让侵权者无处遁形
针对“不当使用未成年人形象”的问题,《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分类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均有明确导向——严禁利用“网红儿童”牟利,严禁诱导未成年人拍摄不良导向内容。
刘晓春表示,将不当使用未成年人形象的行为进行类型化梳理,可以有效回应此前的治理难点:“一种就是他拍摄的未成年人的行为本身是有问题的,比如说让未成年人去从事一些危险的行为,比如说逃学,去倡导一种不太好的价值观;另一方面,可能出现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行为,通过一种不正当的渲染、宣传,产生伤害和不良的传播效果;那么还有一些把未成年人当做演员摆拍;还有一些可能是把未成年人当作恶搞的对象;还有一类,就是比较纯粹的‘网红儿童’过度商业化的问题,也是我们现在需要去抵制和防范的。”
“从防止照片被盗用,到拒绝‘数字童工’,背后需要一套从制度到平台、机构再到家长、社会的组合拳。”赵孟溪建议,制度层面需出台更明确的关于“不当使用”的司法解释,提高违规成本,从行业层面推动联合惩戒,探索与检察机关、行业协会建立黑名单共享机制,让剥削孩子的机构无处遁形。
而作为保护的第一道防线,家长角色的回归至关重要。刘晓春呼吁,家长在分享育儿心得时应守住底线,尽量把孩子形象的传播限制在最小范围。多位专家表示,对于监护人而言,要审慎发布未成年人的照片、视频,一旦发现侵权行为,应立即保全证据,及时举报,必要时提起诉讼。(据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