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使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获取收益,成为个人财富增长的一个重要途径,并随之出现了通过网络或者线下方式投资虚拟货币的理财方式。但在虚拟货币投资热潮的背后,隐藏着诸多法律风险和纠纷,一旦出现亏损,责任应该如何划分?日前,章丘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由此引发的案件。
●基本案情
刘某通过朋友张某介绍,委托张某投资购买艾尔法币。根据其手机平台显示,投资收益每天数百元。但投资后不久,约定的投资期限尚未到期时,该平台已无法点击查看。刘某通过张某欲退回投资款,但张某告知艾尔法币平台及相关负责人涉嫌刑事犯罪,已被警方立案,无法退还投资款。刘某遂以委托合同为由起诉张某,要求张某返还投资款。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投资虚拟货币行为,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其与张某针对投资虚拟货币建立的委托合同为无效合同。张某并未因委托行为获利,刘某所称投资产生的亏损及目前无法从平台上取现,系其从事该非法金融活动所面临的投资风险。该风险系其从事购买虚拟货币这一非法金融活动产生的损失,不应受法律保护,故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刘某自行承担,判决驳回刘某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虚拟货币市场缺乏有效监管,价格波动剧烈,投资风险极高,我国已明确禁止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不仅可能面临财产损失,且在遭受损失后难以获得司法保护。投资者务必保持理性,投资前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政策,切勿盲目跟风,避免陷入投资陷阱。本案系投资虚拟货币失败要求返还财产的典型案例,有利于帮助群众甄别合法和非法的金融投资渠道,引导人民群众通过合法的金融渠道从事投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