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医美致损害能否要求“退一赔三”?
2026-03-27 08:01:07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然而,通过医美手段提升颜值的同时,风险亦如影随形,如果遇到没有资质的医美机构,手术造成伤害,能否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退一赔三”?日前,莱芜区法院审理了此案。
●基本案情
2019年5月30日,李某在某医疗美容诊所花费1.7万元进行美容整形手术。术后,李某出现发炎、疼痛等不适症状,多次住院治疗。与诊所经营者谢某协商赔偿事宜未果后,李某于2024年7月将诊所及谢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依法应当得到保护。原告术后手术部位出现严重不适且多次进行治疗,给原告造成损害,被告诊所应当对原告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被告诊所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并受到行政处罚,该诊疗行为构成欺诈,原告诉求被告赔偿3倍医疗美容费符合法律规定。据此,法院判决被告某医疗美容诊所、谢某返还原告医疗美容费、支付原告李某3倍赔偿金并赔偿原告李某各项损失。判决作出后,被告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基于美化外貌的个人需求付费购买医疗美容服务,与治疗疾病不同,此种行为具有较强的消费色彩,属于追求更高生活品质的消费行为。此类医美机构具有较强的商业性和营利目的,符合经营者的特征,如果医美机构存在消费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其承担“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责任。同时,建议消费者审慎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美机构,理性评估自身条件和风险,并注意留存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