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鱼竿触高压线身亡,法院认定主责为电力公司及产权方,分别担责40%与30%,陪同友人担责10%,共赔偿83万元;男子个人存在过失,担责20%
2026-05-09 15:06:45 来源:九派新闻微信公众号
5月8日,齐鲁晚报报道,一男子与好友钓鱼,摆弄好友鱼竿时,鱼竿接触高压线身亡,一审判电力公司等三方担责共赔偿83万余元。
26岁男子李某在蓄水池旁摆弄鱼竿,鱼线不慎触碰到上空的裸露高压线,当场触电身亡。事发后,李某父母将涉事电力公司、线路产权所属公司、土地承租方起诉至法院,索赔104万余元。
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5月6日,四川昭觉县人民法院公布一审判决书。法院酌定李某自行承担20%责任;上述三方分别承担40%、30%、10%责任,共计赔偿83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