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冰封散热”商标:因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功能、用途等特点产生误认被驳回
2026-05-31 10:34:24 来源:财经生活帮微信公号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中国商标网“心机商标”治理板块发布最新典型案例分析,其中包括“小米冰封散热”商标驳回案例。

其中表述:案件审查审理情况:2023年11月提出注册申请,商标局以“该标志所包含的‘冰封散热’使用在指定商品上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功能、用途等特点产生误认”为由予以驳回。
案例点评:本案申请商标包含的“冰封散热”对指定使用的计算机用散热器等商品的功能特点具有描述性,且超过了此类商品功能的固有程度,容易影响消费者对商品的判断,导致误购。标志所含构成要素对商品特点作出的表示(描述)超过固有程度或者与事实不符,容易使公众产生误认的,属于《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所指带有欺骗性的情形,即使标志其他构成要素具有显著性和知名度,也不能成为其整体作为商标使用和注册的理由。
经过查询可以看到,该商标申请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申请人名称为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官网介绍:小米集团成立于2010年4月,2018年7月9日在香港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1810.HK),是一家以智能手机、智能硬件和IoT平台为核心的消费电子及智能制造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