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征期开始 建议错峰办税

2026-11-05 08:23:32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济南日报·爱济南记者:蔡卓男

责任编辑:高原

  近日,税务部门发布11月纳税申报期限提示,明确本月涉及各税费申报缴纳时间,并预判办税高峰,引导缴费人优先选择线上渠道、错峰办理涉税业务,提升办税缴费效率。

  按照征期安排,增值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资源税、水资源税、土地增值税、代收代缴车船税,以及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等税费项目,申报缴纳截止时间为11月16日。

  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2025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026年度车船税申报缴纳期限为11月1日至30日。水土保持补偿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森林植被恢复费等项目,可根据实际业务情况按次申报缴纳。

  税务部门预判,11月12日至13日、16日将迎来办税业务高峰;办税服务厅现场人流高峰时段集中在9:30—11:00、15:00—16:30。税务部门建议广大纳税人、缴费人优先通过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电子税务局APP等线上渠道办理申报业务,避开高峰时段。办理过程中如有政策或操作疑问,可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咨询。(济南日报·爱济南记者 蔡卓男)

作者:济南日报·爱济南记者:蔡卓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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