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5·3”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2026-05-03 07:10:01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按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防空警报设施管理工作的通告》(济南市人民政府令第274号),定于2026年5月3日上午10时许进行防空警报试鸣,以纪念“五三惨案” 98周年。
警报信号规定如下: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
灾情警报:鸣15秒,停10秒,鸣5秒,停10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
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届时请广大市民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勿忘国耻,居安思危,警钟长鸣!
济南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