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日前印发。《通知》强调,为减少人员流动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疫情期间医保经办服务业务要积极采取“不见面”办理,尽量减少现场办理。
根据《通知》,医疗机构每月的医疗费用结算单可推迟报送,由医保经办机构根据系统数据先行结算拨付;为减少患者多次往返医院,对高血压、糖尿病等病情稳定并需要长期服用固定药物的慢性病患者,根据病情需求长期处方用药量放宽到3个月;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一律通过系统上传或电话备案;允许参保人员就近调整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等。各市可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出台疫情期间简化参保缴费、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慢性病确认、“三目录”维护等经办事项的服务流程。门诊就医量大的协议定点医院也要采取措施,优化就医结算流程,减少排队等待时间。
2月1日,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向社会公布全省各市和省直医保在疫情期间“不见面”办理业务的咨询电话和网址,其中咨询电话如下:
济南4001781234
青岛0532-85756036
淄博0533-3160951
枣庄15763206677
东营0546-6231639
烟台05356781767
潍坊0536-8102880
济宁0537-2937536
泰安0538-6266936,6266136
威海0631-5190857
日照0633-7670700
临沂0539-8101230
德州0534-2635829
聊城0635-2189253
滨州0543-2212073
菏泽18553005576
胜利油田0546-8552717
省直0531-86198960
扫码可根据需要查看各市和省直医保相关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