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将实现城镇落户“零门槛” 落户手续“一次办好”

2020-03-06 11:14:45 来源:舜网

作者:韩苗苗

责任编辑:田艳敏

  户籍人口城镇化是衡量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指标,关系到“人地钱”挂钩机制的实施和全县深化发展战略。2020年3月6日,记者从济南市商河县“全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城镇化进程新闻发布会暨动员部署会”上获悉,商河将实现城镇落户“零门槛”,落户手续“一次办好”,构建起居民“有意就能迁、户口随人走”的自由流动新格局。

  据介绍,商河县此次改革取消了原有的“稳定住所、稳定就业”落户条件限制,取消了社保缴纳年限、居住年限、租住年限等限制,实现了城镇落户“零门槛”,构建起了居民“有意就能迁、户口随人走”的自由流动新格局。

  具体落户情形分别五种:一购房落户。在商河县拥有合法稳定住宅的人员,可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落户;二租房落户。租赁他人位于城镇住宅小区的人员,可在租赁房屋处落户也可在房屋所在地的社区集体户落户。三投靠落户。在原有三投靠的基础上,放宽至可以投靠三代以内直系或旁系血亲。四就业务工和人才落户。在商河县就业人员可凭单位介绍信在本单位集体户落户,也可申请在单位所在地社区集体户落户。符合商河县人才认定标准的人员,可按照本人意愿在本单位集体户、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或社区集体户落户。五其他情形落户。对于无就业单位、无固定住所人员,可凭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在商河县范围内各派出所专用集体户落户。

  有意愿在县城区、镇驻地落户的群众,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分别到辖区派出所、许商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公安机关将进一步简化迁移手续,推进落户流程再造,提前向社会发布户口迁移所需的村料,做到“一次办好”、“一次办成”。对于材料不齐全的,商河县将充分利用“户证网来”、“容缺受理”等举措,努力实现“不见面审批”、“无证明审批”,提高居民落户效率。为让让数据多路、群众少跑路,有落户意愿的群众还将可以通过“泉城办”APP、“济南E警通”、“济南阳光户政”等进行网上办理。

作者:韩苗苗

责任编辑:田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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