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检察机关一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涉窨井盖刑事犯罪典型案例

2020-04-24 09:40:05 来源:舜网

作者:潘乐

责任编辑:田艳敏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涉窨井盖刑事案件典型案例,有针对性指导案件办理,发挥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其中,济南检察机关办理的张某某玩忽职守案成功入选此次全国检察机关5个涉窨井盖刑事犯罪典型案例。

  张某某玩忽职守案

  基本案情:被告人张某某系山东省济南市某交通局工程建设指挥部负责人,负责济南机场路施工质量问题。机场路建成通车后,张某某知道机场路存在窨井盖缺失、损坏等情况,市民多有投诉,但其不认真履行职责,不查清窨井盖缺失情况并及时修复,致使机场路路段存在重大安全隐患。2015年9月,刘某甲驾驶电动两轮车在机场路跌入窨井摔死。案发后,张某某积极赔偿损失、认罪悔罪。2018年6月,张某某犯玩忽职守罪,被免予刑事处罚。

  案件警示:对窨井盖负有管理、维护职责的部门和人员,要切实负起管理责任,维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本案被告人知道自己所负责的路段存在井盖缺失、破损问题,却怠于履行职责,以致发生人员死亡事故,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作者:潘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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