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与2017年相比,2021年全省刑事警情、治安警情分别下降36.9%、32.8%

2022-06-15 17:23:49 来源:舜网

作者:时海侠

责任编辑:颜甲

  6月7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五年来山东公安工作成效、公安队伍建设及受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表彰情况等。

山东:与2017年相比,2021年全省刑事警情、治安警情分别下降36.9%、32.8%

  山东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范华平介绍,5月25日,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五年一次,今年首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对模范公安单位隆重褒奖,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公安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厚爱,是党和人民给予全国公安队伍的崇高荣誉和深切关怀,是对全体公安民警的莫大鼓舞和有力鞭策,对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五年来,全省公安机关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践行“靠前一步、主动作为”警务理念,忠实履行新时代使命任务,有力维护了全省政治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与2017年相比,2021年全省刑事警情、治安警情分别下降36.9%、32.8%,刑事立案、八类暴力案件分别下降12.1%、22.8%,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5.6%、7.7%,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形势持续向好,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屡创新高,连年位列各行业第一,全省公安机关以实际行动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忠诚答卷。

  伟大时代呼唤伟大精神崇高事业需要榜样引领。山东公安队伍在生与死、血与火的巨大考验中英雄辈出,涌现出一批批正气浩然的公安英模,淬炼出可歌可泣的英模精神。山东公安的发展史,也是一代代英模激励下的奋斗史。选树表彰公安英模,大力弘扬英模精神,必将凝聚起奋进新征程的强大力量。在这次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上,山东省有39个集体和68名个人受到表彰,是受表彰数量最多的省份之一。其中,青岛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四大队大队长陆琛等8名民警被授予“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称号,昌乐县公安局等4个县级公安局被表彰为“全国优秀公安局”,烟台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金桥派出所等25个基层单位被表彰为“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杆石桥派出所一级警长齐照明等48名民警被表彰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嘉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等10个单位被表彰为“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滨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车站派出所指导员魏艳等12名民警被表彰为“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

作者:时海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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