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出台十项措施 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2020-02-27 19:18:47 来源:海报新闻移动端
责任编辑:颜甲

  日前,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做好疫情防控及能源供应保障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家能源局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研究出台加强能源监管、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的十项措施,为帮扶企业尽快恢复正常生产、促进全省经济社会稳定运行提供坚强的能源保障。

  一、全力保障电力系统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电网企业要立足当前工业企业陆续复工、春季风力发电资源较好等特点,科学平衡电力电量,精心组织调度运行,在确保全网供需有序的基础上,努力做好可再生能源全额上网收购。同时加强防疫重点单位、重要物资生产运输环节等关键节点的供配电设施巡检监控,确保系统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发电企业要做好设备运维检修,加强电煤采购和运输协调,确保电煤储备充足、保障机组稳定运行,全力做好发电供热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二、全力保障复工复产企业用能需求。落实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用能保障制度,供电企业要开辟绿色通道,手续从快、从简办理。对中小企业要采取“欠费不停电”措施,支持中小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实现平稳健康发展。要认真落实国家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等要求,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

  三、全力保障电力企业复工复产安全。做好复工复产电力安全生产指导服务,成立服务小组,建立重点电力企业、工程项目联系制度,做到企业有困难、监管必呼应。各电力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建设工程开复工安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安全生产,加强开复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严格复工标准和程序,坚决做到不安全不复工。

  四、加强远程在线、预警防控为主的安全非现场监管。完善线上日常联系沟通机制,及时将各级疫情防控文件、疫情发展动态、防护常识、警示案例等推送电力企业。线上收集电力企业复工复产计划安排、防疫及安全生产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动态掌握全省电力安全生产形势。各电力企业要充分利用视频监控系统,加强对开复工项目安全的远程监控,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五、有序开展电力市场交易。电力交易机构要按照我省2020年电力市场交易工作部署,主动与市场主体加强沟通联络,引导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不见面”完成电力市场交易。电网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国家电价电费政策,准确计量、规范结算相关电力用户电费。

  六、扎实推进辖区内石油天然气基础设施国家重点工程建设。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的统一部署,按照“绿色通道、企业承诺、并行办理、协调推进、合规投产”的要求,立足职责,对山东区域内的2020年五项石油天然气基础设施国家重点工程做好现场协调和督办工作。定期向国家能源局报告工程建设进展、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为切实推进石油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提供坚强监管保障。

  七、全力做好煤炭油气保障供应监管。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和油气管道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作用,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完善和地方政府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供应情况日调度、月分析,拓展信息报送覆盖广度,及时掌握煤矿、成品油销售企业和城燃企业的生产经营特别是复工复产情况,保障煤炭油气稳定可靠供应,为国家能源局和地方党委政府提供决策依据。

  八、全面优化“非接触式”电力许可服务。在办理电力许可有关业务时,全面优化办网站、许可申请平台、微信公众号、快递等“非接触式”途径许可服务,确保全部电力业务实现“网上办、不见面”。优化内部许可审批流程,实行电力业务许可全流程在线审批,进一步压缩许可办理时限。

  九、采取措施解决许可业务办理企业实际困难。针对部分企业面临特种作业人员考试暂停、设备采购困难等实际问题,在疫情期间,对许可申请、变更、延续注册等业务环节,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采取适当延长办理期限等措施,解决企业实际困难。

  十、严格12398热线投诉举报监管。12398热线24小时值班,全时段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第一时间受理群众诉求,全力保障人民群众满意用能。加大对群众反映的典型性问题查处力度,特别是落实国家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价格政策、基本电费变更、重点项目用电等收费、服务等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左丰岐 通讯员 艾青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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