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因每天在岗不足8小时被辞 反诉加班费等500万未能成功

2020-07-15 15:00:08 来源:四海网
责任编辑:徐逸豪

  据媒体报道,因不满被公司开除,闫先生向深圳市仲裁委提出申请,要求支付自 2012 年工作以来年终奖差额、加班费共计 500 多万元。据悉闫先生因不满公司以「每天在岗时间不足 8 小时」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先后向深圳市仲裁委提请仲裁,向深圳市南山区法院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但都未能成功。

 员工因每天在岗不足8小时被辞 反诉加班费等500万未能成功

  员工在岗不足8时被辞反诉加班费

  「从我入职时,就是弹性工作制,从来不考勤。员工在工作日 18 点以后继续工作是常态,仅拿出10- 18 点时段的监控没有任何说服力。」闫先生说。

  一份公司统计的闫先生 2019 年 2 月 12 日至 2019 年 3 月 27 日在岗时间表显示,闫先生每天在岗时间均不足 8 小时。对此,闫先生表示,在岗时长统计表是基于监控视频统计,只要自己离开座位就算脱岗,将因开会、培训、请假、工作中的正常走动等不在卡位的情形强行归结为缺勤,理由不能让人信服。

  公司表示,在劳动仲裁机构与法院受理过程中,公司按照举证要求,提供包含《劳动合同》、《员工假期管理制度》、工作安排邮件、工作沟通记录、休假记录、日常管理记录、办公楼视频等在内的材料。视频仅为其中一环,用于相关争议的佐证,其内容取自日常楼宇的安全监控,并非针对单个员工设置。

责任编辑:徐逸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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