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 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2020-01-29 07:23:04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王彬

责任编辑:李欢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在原有工作布置和方案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加强各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领导小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各级党政班子负责同志一律停止休假,全部到岗到位、靠前指挥。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各级党委(党组)及组织部门要在防控疫情斗争一线跟踪考察干部表现。

二、健全防控工作体系。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部门责任,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参与、防治结合、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形成横到边、纵到底,覆盖市、区县、街道(镇)、社区(村)四级的疫情防控网络。加强街道(镇)、社区(村)两级工作网络,充分发挥社区、村居动员能力,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群防群控,稳防稳控,有效落实综合性防控措施。

三、严防疫情输入。从1月27日0时起,对所有来自湖北的车辆一律劝返,对不听劝返的一律采取留观措施;省内市际客运班车全部停运;加强重点场所监控,交通路口、机场、火车站、服务区等重要关口,一律设置监测点,进行体温监测,排查发热病例;详细了解来济人员的旅行史、接触史,逐一登记成员信息,该留观的留观。

四、严格重点人员防护。对前期从武汉来济人员,对照有关部门排查出的资料,各区县重新逐一排查,严格执行“零报告”制度,确保做到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凡是回乡过年人员,要逐人如实向乡村、街道、社区进行申报登记;凡是有疫情较重地居住史或旅行史的人员,都要进行居家隔离、不得外出,确保做好留观;凡是与疫情较重地外来人员有密切接触史的人员,都要逐一登记在册,进行留观;凡是发现有不适症状的,都要及时进行医学观察;凡是与疑似或确诊病人及阳性检测者有接触的,都要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各区县以社区(村)或小区为单位,进行隔离防护。各区县都要征用至少一家酒店作为隔离场所,确保人员隔离到位。各区县可根据当地疫情防控需要,进行科学分析,合理扩大排查范围。对涉及个人的有关资料信息要严格控制使用范围,防止信息泄露。

五、切实防止疫情扩散。加强病例监测报告,严格按要求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阳性检测者以及聚集性疫情等的流行病学调查,加强密切接触者追踪,并做好规范管理。根据需要做好重点对象的筛查。高度重视医疗机构管理,进一步做好发热门诊设置,严格院内感染防控和医疗废弃物处置。引导群众合理就医,避免不必要的医院活动,尽量选择互联网医院就医,最大限度减少交叉感染。最大可能减少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和社会人员横向流动。暂停举办所有公众聚集性活动和双招双引活动,已审批的活动全部取消,疫情解除前一律不再审批;景区、影院、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收费公园等各类公共场所全部停止开放,各类商业培训机构等停止营运。引导群众取消各类饭店聚会、家庭聚会及其他小规模活动,对婚丧嫁娶活动进行延期简化或以其他方式妥善处理。各类商场、超市、餐饮场所等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顾客聚集,各类学校寒假期间不举办师生聚集性活动。各种会议尽可能采用视频方式进行。全市暂停各类旅行组团。适当延长春节假期,调整学校开学时间,具体时间视情况另行通知。自省外返济人员自行居家进行医学留观,在家通过网络、视频等方式办公。

六、切实抓好集中收治和患者救治。严格落实定点救治制度,所有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及阳性检测者一律在具备有效隔离条件和防护条件的定点医院集中隔离治疗。严格按照诊疗方案实施规范治疗,落实重症病例“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组织最强有力的医疗力量进行救治。坚持中西医结合,充分发挥各级医疗救治专家组作用,不断完善诊疗方案,提高救治效果。严格把握解除隔离和出院标准,对不符合条件的病例严禁提前解除隔离出院或者转至其他科室治疗。强化医护人员保护,合理安排轮班值守,为医护人员提供生活保障。

七、强化环境整治。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动员群众搞好环境卫生,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地带、重点场所的环境卫生整治,进一步加大清洁、消毒、通风力度。严格落实清洁消毒隔离制度,立足“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合理确定留观时间。各留验站要严格落实旅客体温筛检等防控措施,一旦发现可疑病例就地留观。对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或可疑暴露者,严格按规定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发生疫情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特定区域的人员,依法实施隔离措施。

八、加强野生动物交易管理和农贸市场管理。严厉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野生动物一律禁止交易,一律禁止进入市场,相关交易市场一律暂时关闭。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从严从速查处。及时开展野生动物园、人工繁育场所疾病监测,规范处理病死动物,暂停野生动物出售、购买、展演等活动,并实施封控隔离措施。各地农村集贸市场暂时关闭,暂停在各类市场进行活禽交易和宰杀,全面封闭各类市场活禽交易区和宰杀点,确保我市不调入、不调出任何活禽。对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白条禽及禽肉产品,一律禁止转运贩卖,一律禁止进入市场。从事白条禽及禽肉产品经营的各类市场主体,必须依法持证经营,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制度。

九、做好市场供应保障管理。做好疫情防治所需防护用品、生活用品及药品、医疗器械等的生产组织、供应、采购、调拨工作,及时解决企业生产中遇到的问题。保障群众日常生活必需品供应,积极组织商品货源,突出加强农产品、民生商品、消毒灭菌商品的供应工作,做好日常生活物资的储备、运输工作;做好水、电、气、暖等各项民生保障。根据疫情应急处理需要,各级领导小组(指挥部)依法有权紧急征用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稳定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

十、加强宣传引导。健全信息沟通渠道,各区县要及时报告疫情有关信息。统一信息报送途径和口径,及时、科学、规范发布疫情信息。用好新媒体,加强舆情引导和科普宣传,通过滚动播出等形式,主动解读疫情防控措施,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振社会信心,增强公众科学防护意识和能力。加强引导,发挥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平台作用,发动市民举报潜在隐患。及时宣传各地采取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度挖掘宣传疫情防控战线上的感人事迹和善行义举,传递正能量。加强舆情监测、舆情分析和风险评估,严控“散播类”舆情,对恶意造谣生事、传谣者,迅速依法严肃查处,及时公布处理结果。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广泛深入开展疫情防治知识宣教。大力提倡“口罩文明”,减少呼吸道传染病的传播。引导群众提高健康素养,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减少自身感染机会。加强食用野生动物健康风险提示,积极引导消费者健康饮食。

十一、强化社会动员。立足打一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充分利用手机短信、户外大屏、公共交通工具、移动电视、村村响农村广播站等,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疫情防控,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广泛动员社会力量,鼓励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等优化社会服务,强化职工管理,彰显社会责任感,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向疫情较重地区提供援助支持。根据防控工作需要,积极组建志愿者队伍,加强防护技能、服务技能培训,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提供必要的保障,确保志愿者的健康和安全。做好疫情防控有关岗位工作人员和后勤保障人员防护工作,统一配备防护用品。

十二、落实经费保障。对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经费,各级财政要优先保障、从速拨付。加大定点医院的医保保障力度,及时预付资金,减轻医院垫付压力,患者医疗费用不再纳入医院总额预算控制指标,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对参加疫情防控的人员给与适当补助和保健津贴,做好应急物资生产及生产企业的资金保障;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相关工作人员发放消毒和防护用品。

十三、加强权益保障。将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发挥医疗救助资金的兜底保障作用,打消患者就医顾虑。严格落实患者救治费用补助政策,对于确诊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对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减少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依法完善政策措施,着力保障患者和密切接触者等隔离人员相关待遇,隔离、医学观察期间要保持劳资关系稳定,工资按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支付;因疫情不能返回者,可优先安排年休假,享受正常工资待遇。

十四、夯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强对下工作指导,建立健全督促指导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推动各项防控措施不折不扣落实落地。加强值班值守,有关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严格执行疫情“零报告”“日报告”制度,严格落实疫情网络直报制度,严格按规定要求进行病例确认复核,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值班人员要及时收发、办理市委、市政府办公内网和书面来文等各类文件、通知,不得发生工作延误。依法规范疫情信息发布,严格按照规定权限、方式、时限和内容发布疫情。严格请示报告制度,重大、敏感事项及时请示报告。对学校延期开学、市际县际人员流动管控等措施,视情经批准后启动。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好机关、企事业单位上班、开工等工作时间。强化战时管理,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和倒查制度,对工作落实不到位、防控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漏报瞒报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格追责问责。

十五、服务国家疫情防控大局。全力防输出,对疑似病例、确诊病例、阳性检测者等,要严格隔离、管控到位,防止流到外省市,特别防止流入北京。鼓励支持相关生产企业加班加点、开足马力,保障疫情防控所需口罩、防护服、测温仪等物品生产,服务保障大局所需。调集优质的资源力量,抽调政治过硬、技术优良的医护人员,积极支援疫情重地。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尽锐出战、一鼓作气,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措施、最果断的行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作者: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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