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电动车相撞,一方驾驶人骑车跑路被处罚…
2025-06-25 12:24:31 来源:舜网
近日,在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某医院门口西侧斑马线处,常某驾驶电动自行车由北向南过马路时,被文化东路最右侧机动车道上由东向西韩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撞倒,常某倒地,脸部受伤。
事故发生后,两名驾驶人在现场进行了协商:常某认为是韩某在机动车道骑得太快,撞了自己,应该是韩某的责任;韩某则说是因为常某在拐弯,是常某的责任,想给50元私了,常某没有同意。两人协商未达成一致,韩某便直接骑车离开了现场,也没有留联系方式。
驾驶人常某随即报警。历下交警大队文化路中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对事故进行了勘查,对当事人常某进行了问询。
经过调取现场监控,显示韩某将常某撞倒后,韩某靠边停车将常某和其电动车扶起,进行了约5分钟的交流后,韩某离开了现场。
事故现场的监控并没有拍到韩某的车辆号牌,民警便开始追溯行驶轨迹,分析研判。经过一个多月的不懈追踪,民警最终锁定了肇事嫌疑人韩某的身份,并依法将其传唤至中队接受处理。在中队问询时,韩某表示自己看到对方没事,想给对方50元私了,但是对方没有同意,然后自己着急上班就直接骑车离开了。
最终,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之规定,确定驾驶人韩某驾驶非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驾车逃逸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驾驶人常某无事故责任,并对驾驶人韩某处以罚款200元。
济南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一定要第一时间主动报警,救助伤者,保护现场,切勿肇事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