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标维权再次指向泉城医院 权利人申请撤销

    摘  要:

    舜网讯(记者 魏传强 实习生 闻丽)泉标维权经历一个多月的波折后再掀波澜,今天,泉标著作权人泉标文化传播公司负责人授权代理律师起草了一份《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将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商标撤销申请。
  接受委托办理该事务的山东省齐鲁商标事务所主任孙欣告诉记者,申请撤销的商标系泉城医院以变造的泉标图形申请的第5类药品商标。该商标不仅与在先的泉标著作权人的著作权相冲突,而且将泉标中央的钢球换成“红十字”图形申请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禁止性条款。
  泉标回归济南后,著作权人立即将维权行动指向医院标志酷似泉标的泉城医院,授权山东嘉孚律师事务所主任杜迎春律师发出律师函,认为该医院作为营利性机构,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形下,将“泉”雕塑图案变造后用于医院标志、申请商标注册,并大量进行商业广告宣传。这种行为侵犯了“泉”雕塑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要求该医院立即停止侵权,在收到律师函后10天内向著作权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但10天期满,仍未见该医院回音。在本报的连续关注下,8月1日泉城医院终于派人与泉标著作权人取得联系,对著作权人提出的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要求,该医院人员表示将向医院董事会汇报后,一周内予以答复。
  今天,泉标文化传播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整整一个月过去了,泉城医院既没有正面答复,也没有停止侵权行为。
  山东齐鲁商标事务所主任孙欣告诉记者,经调查,泉城医院共向国家商标局提出三项商标注册申请,均使用变造后的泉标图案。

作者:    网络编辑:莫继娟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