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日前,济南市建委发布拆迁动迁公告,确定了经四纬十二片区棚户区改造土地整理熟化项目拆迁范围,拆迁期限至2009年8月31日。
舜网5月29日讯 日前,济南市建委发布拆迁动迁公告,确定了经四纬十二片区棚户区改造土地整理熟化项目拆迁范围,拆迁期限至2009年8月31日。
公告称,该项目拆迁范围为市规划局确定的相关拆迁蓝线范围:槐荫区经四路591号至623号单号;纬十二路153号至199号单号;中大槐树东街13号至75号单号;2号至124号双号;中大槐树南街1号至5号单号;南大槐树北街11号至117号单号;中大槐树北街1号至23号单号;2号至16号双号;宝善三里1号至13号单号,2号至8号双号。本拆迁范围只包括城市居民用房。
根据公告,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应当与拆迁人在拆迁期限内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完成搬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