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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炸弹狂人”王海剑一审获死刑

http://www.e23.cn2012-05-15楚天金报

摘 要:昨日,随着武汉市中院的法槌落下,武汉“12·1爆炸案”一审尘埃落定:主犯王海剑被宣布判处死刑,两名从犯王伟、王安安分别被判处10年、6年有期徒刑。

“炸弹狂人”王海剑一审获死刑

  图为:宣判现场,王海剑(左)、王伟(中)、王安安(右)表情漠然 (通讯员李金星摄)

  从去年12月1日王海剑引发爆炸开始,半年来,该案的每一步进展都备受人们关注。昨日,随着武汉市中院的法槌落下,武汉“12·1爆炸案”一审尘埃落定:主犯王海剑被宣布判处死刑,两名从犯王伟、王安安分别被判处10年、6年有期徒刑。听到宣判后,王海剑一言不发,其母杨秀芝则在法庭外当街嚎啕大哭……

  宣判直击

  听到死刑王海剑闭上了眼睛

  昨日上午8时许,王海剑的父亲王正运、母亲杨秀芝等9名亲属,专程从枣阳赶到了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候公开宣布王海剑案的审判结果。开庭前,王正运独自站在法庭外的屋檐下,望着淅淅沥沥的雨水发呆。半个多月前,他亲耳听了儿子在法庭上的自我辩护,心中曾产生过一丝希望;但当他走出审判庭的时候,又感觉希望变得非常渺茫。

  昨日上午9时10分,戴着手烤、身着蓝色囚服的王海剑、王伟和王安安,分别在两名警察的架护下,低着头快速走进法庭。与18天前的庭审相比,走在最前面的王海剑表情漠然,连头都没回就走到了审判席。当法官宣布“王海剑因犯爆炸罪被判处死刑”的时候,一直面无表情的他紧紧地闭上了眼睛。

  谁是主犯 没有异议

  4月27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12·1爆炸案”进行了开庭审理,但关于王海剑是否为主犯、王安安是否属于自首等问题,三名被告人及辩护律师提出了异议。在昨日的公开宣判中,这些问题都有了最终结论。

  昨日,法院在判决中认定:王海剑在共同犯罪中提起犯意、邀约他人、制造炸药、实施爆炸,起主要作用,系主犯;王安安受人邀约,王伟、王安安帮助王海剑制造爆炸物,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和辅助作用,系从犯。案发后,王安安在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被公安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供述了与王海剑、王伟合伙制造爆炸物预谋抢劫银行的事实,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系自首。

  王父不断重复“犯法了就认”

  记者注意到,王海剑的父亲王正运坐在旁听席上一直是面无表情。直到被告人退庭还押,他还呆呆地坐在旁听席上。走出审判大楼,王正运成了媒体围堵的对象,十余支话筒对准他。他用浓浓的枣阳口音不断复述,“我们不上诉”、“犯法了就承认犯法”……但王海剑的母亲杨秀芝显然无法承受这样的压力,走到武汉市中院的大门外,她终于禁不住嚎啕大哭,任凭雨水滴在身上……

  根据《刑法》和《民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宣布:王海剑因犯爆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王伟犯爆炸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王安安犯爆炸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王海剑免予民事赔偿,王伟和王安安共同赔偿受害人损失5万余元。

  各方观点

  法官:罪大恶极应受严惩

  “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昨日,相关法官用这三个“极其”来总结了王海剑实施的爆炸行为。他表示,王海剑、王伟、王安安作为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成年人,在劫取金融机构财产的主观故意支配下,实施了非法制造爆炸物,并通过在公共场所引爆爆炸物的方式,造成了2人死亡、15人受伤的严重后果,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惩。

  此案的快破、快审,也警醒世人,让某些想铤而走险的人能悬崖勒马。

  专家:正确引导可避免悲剧

  像王海剑这样的几代单传家庭中成长的孩子,往往过多保护,对后果缺乏预判能力。昨日,武汉市硚口区心理咨询室主任、武汉大乘资深心理顾问贾洪武谈及王海剑一案时如是说。

  贾洪武分析,从王海剑从小生活的家庭情况来看,由于祖辈几代都是单传,家人对他寄予了很大希望,平时也很宠爱,遇到危险的事情就过多保护,导致孩子未体验事情的后果,也就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就比如一杯开水,父母说很烫不让摸,孩子脑子就会感觉有危险,但自己未真正体验过到底"烫不烫",这样就会导致长大后对事情的后果没有准确的预判能力。”

有媒体还报道,上学时王海剑好学、肯钻研,对喜欢干的事情非常执著,还自己研制出了炸药,这都说明他很聪明。如果王海剑的家人或者朋友给予他正确的帮助和指导,他就不会走上歧途。“对于这种智商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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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高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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