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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因同名背负罪名10年 当年案犯进入律所工作

http://www.e23.cn2014-01-29 09:00:30 中国青年报

摘 要:电话来得毫无征兆,就像当年通知“有罪”的电话一样。2003年,一个电话打到夏家,唐小琳得知儿子因为抢劫罪被判刑三年,缓期四年执行。但很快就搞清楚,这只是一次失误。在同一个辖区,还住着另外一个夏添。阴差阳错地,一个夏添的身份信息,竟然出现在另一个夏添的判决书上。

晚上总是能打出来的。然后第二天不就交到市里了么?市公安局如果确认是事实的话,不就马上交到省厅了么……她估计,一个星期之内,总能等到结果。

  从11月16日,等到12月12日,她得到的答复却是:“报告已经在市局了。”

  “现在不改不是我不想改,如果一直不改,责任不还是我来负么?”当唐小琳质问为何如此迟缓时,公安的一位办案人员如此告诉她。她觉得,当时对方语气也“挺真诚的”。

  但是现在,对于唐小琳来说,改正以前的错误,已经不是唯一的要求。

  简单的错误十年未改,积累在唐小琳心头的疑惑也越来越多。虽然一再有人跟她讲另一个夏添也在服刑,她还是想不明白,如果这样,为什么公安机关不能直接监控服刑的夏添?而且当她在“全国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库”看到自己儿子的信息时,却意外地发现另一个夏添出现在“合肥市人口信息管理系统”里,职业是律师。为什么自己的儿子留有案底,而真正犯案的人却可以做律师?

  她开始四处写信,要求对错误的十年“有个交待”,希望能有人说清楚,到底为什么一直没有改正过来。

  或许是因为“远诉讼”的家训,唐小琳对公安司法系统并不十分了解。目前为止和公安机关打交道只因为两件事:补办身份证和改儿子的“犯罪记录”。但为了写信,她还是迅速熟悉了其中的流程——先把信交给区公安分局和区法院,见不奏效就给区政法委写信,然后再尝试市局和市政法委,甚至给省公安厅也写了一封。

  “其实我并没有那么高尚,要追求司法公正之类的。只是如果不搞清楚,谁能保证错误以后不再出现?”唐小琳告诉记者。

  不过,谨慎的性格让她在申诉之前希望能确认,那个夏添是否真的是律师,“要不就是诬告了”。

  她决定见见那个夏添。

  “去趟外省,住个宾馆,试验一下,看到底有没有事”

  两个夏添的家相距不远,一条南北向的马路把它们连接起来。

  这条十多分钟就能走完的南北路上,有着那个莫名被安上罪名的夏添的小学,小时候他每天从家里走路上下学。再往前,还有他喜欢吃的小吃摊,有他经常光顾的理发店。走到路的尽头,拐个弯,一栋居民楼下有个卖卤肉的小摊,他曾经来买过卤鸭。楼上,就是另一个夏添的家。

  前一个夏添,脑瘤刚得到控制,就得知丢了那份在通讯公司的工作。他不敢说这是因为没能消除的案底的影响,但心里总是默默这么想。

  另一个夏添,从那所名校毕业以后,先在北京的保险公司工作,然后回到合肥,进入一家律师事务所。

  在这家律所,唐小琳第一次见到和自己儿子同名的那个夏添。

  “我的儿子也叫夏添,你还记得2003年的事情么?”在事务所的一间会议室里,她开门见山地问。

  她记得,当时那个夏添“头一下子就低下去了”,问她是不是可以到单位外面说。

  在办公室楼下的咖啡馆,夏添泪流满面地向唐小琳道歉。他说,尽管十年的错误并不是他的责任,但如果没有当时的抢劫,就不会有后来的曲折。

  “那是事情的原点。”夏添说。

  看起来,十年的时间,他确实离那个痛苦的原点越来越远。在律所,没有人知道他曾经因抢劫上过法庭。过去的事,他既没有告诉自己的妻子,也没有写进求职简历。但他自己清楚,这段经历让学法律的他无法申领律师资格证,在事务所两年时间却依然是一个实习生。

与唐小琳见面当天,他就向事务所辞职。他说,在这里实习,是为了将来能到公司做法律顾问。唐小琳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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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张荫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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