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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办法 制度落实力破“纸上福利”解决扎堆游

2014-12-09 11:31:56 来源: 光明网 作者: 责任编辑:李欢

摘 要:为了积极支持旅游消费,浙江省政府提出将带薪年休假的落实情况纳入劳动监察和职工权益保障的范畴。全省将积极落实国家规定的带薪年休假制度,将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各级政府议事日程,作为劳动监察和职工权益保障的重要内容,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加快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12月2日新华网)。

休假权利,往重了说,就是违法。

  谁也不愿意出门时寸步难行,谁也不愿意旅游时置身人山人海。惟愿尽快落实带薪休假,大庇天下劳动者脱出“扎堆游”的难堪困境。 

  西安加速带薪休假制度落实 力破“纸上福利”

  来源: 陕西传媒网-陕西日报

  1994年劳动者带薪休假制度就已写入《劳动法》,其中明确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2008年起实施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也对带薪休假制度进行了细化: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每个劳动者都应享有5-15天不等的带薪年休假,如果年休假职工未休的,单位要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倍支付年休假的工资报酬。

  然而,人社部的调查显示,目前带薪休假落实率约为50%,落实带薪休假比较好的主要集中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外资企业等,一些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落实起来相对较差。带薪休假落实冷热不均,且底层和非公劳动者是没有带薪休假的重灾区。

  “我毕业3年,待过的单位都没年假。”在西安读大学的张莉,毕业后去了深圳工作,提到年假,她有些无奈,“给私人老板打工,平时请个事假都难得要命,请多了还要担心老板不高兴,影响年终奖。你说还能提带薪年假吗?想都不要想!休假是小事,丢了工作就麻烦了。”

  相比张莉的“无假可休”,在某国企工作的高乐则是“不敢休”。

  “应聘的时候,人事部门给我们说了年假的制度,工作1年后就可以有5天的年假,工作10年后就有10天的年假,当初觉得福利真好,休假还有工资拿,结果发现想得太美好。”高乐说,有好几次想请年假,但最终还是打消了念头。

  当被问及原因时,高乐解释道,作为销售人员,奖金提成和业绩紧紧挂钩,根本没有休假的“闲情逸致”;而且领导没有休假,身边的同事也没有休假,一个人请假显得格格不入,有可能在领导面前留下不好的印象,影响今后升迁。

  除此之外,农民工及临时工也难以享受带薪休假的待遇。

  常年在建筑工地打工的老刘,当木工已经有些年头。“天气好的话早上六七点出工,晚上干到十点左右回去休息,工地都在赶工期,周末也不休息。”老刘说,现在工资都是按天算钱,不干活就没钱。

  当法律规定和现实执行“脱轨”,当制度落实碰上“领导意志”,让人不禁产生了疑惑:带薪休假明明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为何却成为“睡在纸上的福利”?

  为加速带薪休假制度的落实,破解“纸上福利”,西安市政府在去年通过了《关于进一步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实施意见》,“强力推行”带薪年假。《意见》明确提出,各单位要将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作为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必备条款之一,认真履行。同时要求各单位应该建立健全年休假计划备案制度,并建立健全年休假执行情况报告和备案制度,在每年12月底前将本年度职工年休假执行情况报告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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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带薪休假该好好监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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