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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今后“民告官”将是“零门槛”做到两点可更快立案

2015-05-01 13:28:21 来源: 生活日报 作者:杨璐 责任编辑:田艳敏

摘 要:“五一”假期到来,一大批新规也将随之落地。快递公司暴力分拣寄递物品,面临1万至3万元的罚款;如果银行破产了,储户最高可获赔50万元……新规从多方面影响你我生活。

定的起诉、自诉、申请,当场登记立案;不符合形式要件的,也将为当事人及时释明,并以书面方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张成武表示,立案是诉讼的起点,实行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这对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促进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法官提醒做到两点可更快立案

  4月30日,就立案登记制主要精神、我省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的具体措施,以及群众在立案登记过程中应当注意的事项,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张成武接受了记者采访。

  实行立案登记制以后,当事人怎样做才能做到更快立案?对于市民普遍关注的这一问题,张成武表示,当事人要想一次快速成功登记立案,一是要弄清楚立案登记制的适用范围。二是当事人起诉、自诉应当提供齐全完备的诉状材料。当事人可以按照省法院设计的《起诉(自诉、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中列举的科目准备材料,包括符合法定要件的起诉状或申请书,起诉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委托起诉或代为告诉的要提供授权委托书以及与诉请相关的证据或证明材料等内容,这样就不会遗漏、出现差错。

  “为了做到这两点,希望广大群众,特别是有诉求、需要权利救济的当事人,要了解立案登记制的相关规定,有困难的可以向熟悉法律的人员进行咨询,如社区法律服务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也可以直接到法院提前进行咨询。”张成武提醒,当事人在决定起诉前,一定要了解立案登记制中起诉人的相关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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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今后“民告官”将是“零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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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主任:田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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