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出游 要有奖有惩
鲜花盛开的公园、游人如织的知名大学,攀爬石像不算新鲜,不时有人踏上草坪照相,本着“有花堪折直须折”的精神,有人偷折几枝花带走。又到旅游季,公民文明素质的照妖镜也再次显现。淬炼文明习惯,除去提升全民自身文明素养这个长期工程,还需借助外力,有赏有罚,引导约束。
奖,是鼓励文明行为,一些城市开展的捡垃圾换矿泉水、捡垃圾换门票等活动,就是一种尝试,意义在于这是对树立卫生意识、环保意识的一种正向引导。惩,是处罚不文明行为,增加违法成本。去年国家旅游局发布修订《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游客在境内外旅游过程中发生的违反境内外法律法规、公序良俗,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被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明晰更可操作的处罚条款,升级对不文明行为的惩罚措施,匹配足够的惩罚机制,这,也是提升公民素养的保障。
想叫醒装睡的人难度不小,张贴100个文明出游的标语,未必比得上一次伤筋动骨的处罚令人记忆深刻。说上百遍文明出游好,不见得比得上一个激励文明行为的小实惠更引人向善。奖惩分明,从个体和外在制度多个维度下手,如此,提升公民文明素养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值班主任:贺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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