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安监局《山东省汽车制造和铅蓄电池生产行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济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济安监发[2017]32号
关于转发省安监局《山东省汽车制造和铅蓄电池生产行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安监局: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在汽车制造和铅蓄电池生产行业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7〕46号)要求,省安监局制定了《山东省汽车制造和铅蓄电池生产行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治理前两类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
2、治理前两类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
3、两类企业尘毒危害治理主要工程技术措施
4、两类企业尘毒危害情况及防护设施自查表
5、两类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措施自查表
6、两类企业尘毒危害治理监督检查事项表
7、治理后两类企业尘毒危害防治汇总表
8、安全监管部门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
9、山东省汽车制造和铅蓄电池生产行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济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6日
关于印发《山东省汽车制造和铅蓄电池生产行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鲁安监发〔2017〕64号
各市安监局: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在汽车制造和铅蓄电池生产行业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7〕46号)要求,省局制定了《山东省汽车制造和铅蓄电池生产行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山东省汽车制造和铅蓄电池生产行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5日
原标题:关于转发省安监局《山东省汽车制造和铅蓄电池生产行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值班主任:杨甜梦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