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专利代理条例》明年3月1日起施行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9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专利代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1991年施行的《条例》对规范专利代理活动、推动专利事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专利代理行业发生了较大变化,修订后的《条例》从专利代理执业准入、执业规范和服务监管等方面修改完善了相关制度。
《条例》改进了专利代理师执业准入制度,规定具有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专科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可以参加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考试合格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颁发专利代理师资格证;符合法定条件即可执业。《条例》改进了专利代理机构执业准入制度,规定专利代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应当为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条例》还完善了执业规范和服务监管,要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优化服务,改进检查监督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值班主任:颜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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