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人大代表选举日临近 候选人不能单独开展自我宣传
12月8日上午,全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目前济南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就推荐和确定候选人、选举代表阶段有关工作作了介绍。据介绍,代表候选人不能单独开展自我宣传介绍等竞选活动。
当前,全市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已进入推荐和确定代表候选人、选举代表阶段。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及基本情况将在12月15日前公布,12月22日是我市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投票选举日。据介绍,选举委员会在公布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和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时,都应同时公布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
只有让选民了解代表候选人,才能激发选民投票的积极性,避免投票的盲目性,保证选民按自己意愿选出满意的代表。据介绍,为了使选民对各方面推荐的代表候选人有更多的了解,更好地进行比较、选择,选出满意的人选,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宣传介绍代表候选人应当注意以下几点:必须如实宣传介绍,要以事实为依据,反对弄虚作假,使选民对代表候选人真正做到知名、知人、知情;介绍内容要充实,使选民了解到真实情况;要严格执行介绍主体的规定,在选举委员会的统一组织下进行,不允许代表候选人单独开展自我宣传介绍等竞选活动。
具体来说,介绍代表候选人有三种形式:由推荐人推荐时向选举委员会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所提候选人列入初步候选人名单后,在选民小组会议上介绍所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情况;选举委员会向选民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选举委员会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
向选民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其目的是为了选民自由地行使选举的权利。如果不分场合,甚至在投票选举时也不停地宣传,就可能使得本来出于让选民了解情况的宣传介绍,变为左右选民投票行为的攻势,不仅会妨害选民真实意愿的表达,而且容易造成选举秩序的混乱。为此,在选举日,对代表候选人的介绍将停止。
值班主任:田艳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