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开“晒”行政执法主体 没执法资格就不能执法

2016-12-27 19:03:43

来源: 舜网-济南时报

作者:赵云龙

责任编辑:曹乐平

  近日,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公布市级行政执法主体的通告》。据了解,济南对市级行政执法主体进行了全面清理,经严格审核论证,市政府确定了107个市级行政执法主体。此次,济南“晒”出了这107个市级行政执法主体的名单。而且,该通告中明确提出,不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组织不得实施行政执法。

  按照《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县级以上政府应审核确认本级政府监督范围内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并向社会公告。此次,济南将“晒”出了107个市级行政执法主体的名单,并要求市各行政执法部门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制度,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组织不得实施行政执法。

  在这107个市级行政执法主体中,包括市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人社局、环保局、规划局、商务局、旅发委、物价局等单位。虽然这些单位都是市级行政执法主体,但这并不代表这些单位里的所有人员都能从事行政执法工作。记者了解到,行政执法人员得按规定参加专业法律知识、公共法律知识和职业素养等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后,才能从事行政执法工作。而且,行政执法机关聘用的劳动合同制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临时借调人员以及其他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不能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原标题:济南开“晒”行政执法主体 没执法资格就不能执法

值班主任:曹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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