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从严处理“11·29”“12·3”生产安全事故 共问责29人
记者近日从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获悉,济南市从快从严处理近期发生的“11·29”“12·3”两起生产安全事故,问责29人,其中9人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安全红线不可逾越,这绝对不会成为一句空话”,在近期召开的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市安监局局长孙义洪表示,对于去年槐荫区济南联华恒基经贸有限公司“11·29”爆炸事故(造成京沪高铁停运两个半小时,直接经济损失949.8万元)、高新区东城新实业有限公司“12· 3”坍塌事故(造成5人死亡、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800万元)这两起事故,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明确要求,不管事故涉及到什么人,都要依法从严从快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市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迅速展开事故调查处理,按照“依法依规、从快从严、公开透明”的要求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坚持满负荷、超常规工作,做到了速度快、问责严、效果好。
据了解,两起事故均为企业严重违法违规所致,对于涉事企业及人员,我市依法予以严惩。事故调查组对济南联华恒基经贸有限公司法人在内的2名责任人、东城新实业有限公司法人在内的5名责任人,以涉嫌刑事犯罪移交司法机关,同时分别对2家企业按规定上限实施经济处罚并全部吊销营业执照。
同时,两起事故均暴露出相关地方和部门监管责任不落实、执法检查不到位等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我市对相关责任人员实施严格问责。其中,槐荫区济南联华恒基经贸有限公司“11·29”爆炸事故,8名相关地方和部门责任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理;高新区东城新实业有限公司“12· 3”坍塌事故,2名相关部门执法人员涉嫌玩忽职守犯罪被移交司法机关,另有12名相关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原标题:济南从严处理“11·29”“12·3”生产安全事故 共问责29人
值班主任:田艳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