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天无理由退货”细则今起正式实施 拆封以后不能退?

2017-03-15 07:16:22

来源: 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张展铭 曹雅欣

责任编辑:田艳敏

  “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于2014年被写入新消法,然而,消保部门近日发布的情况通报却显示,部分电商网站的“无理由退货”政策告知不显著,还有部分电商网站限制退货方式,人为提高“无理由退货”门槛。

  为了进一步落实“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规定,保护消费者网购“反悔权”,今年1月6日国家工商总局出台了《网络购买商品7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该《办法》将于3月15日正式施行,其中对于网购退货细节有了更详细规定。

  拆封以后不能退?

  【案例】

  今年2月,家住七里河路的市民何女士在淘宝网某品牌专卖店花费8600元购买一台笔记本电脑,但收到货后,她发现电脑外壳上有两处明显的划痕,随后要求卖家退货,可遭到拒绝。何女士告诉记者,当时卖家拒绝的理由是她拆开了包装,已影响二次销售。

  对此,何女士表示不满,称自己只是按正常程序进行验货,机器也没有损坏,理应可以退货。随即她向淘宝客服投诉。最终经过多次协商,经销商才退了货。

  家住大观园附近的王先生告诉记者,5日,自己在天猫商城购买了一双品牌运动鞋。收货后,他发现穿上并不舒适,码数还小了一号,要求退货。但商家却称因王先生已经穿过,会影响销售,拒绝退货。

  “买鞋谁不穿着试试,不试怎么知道不合适!”王先生多次找商家退款,但商家迟迟没有给出明确答复,至今此事仍在协商中。“希望这样的受害者能少一些吧。”王先生无奈地说。

  随后,记者对身边的网购人群进行了随机采访,有近六成的受访者都表示曾经遇到过商家对“七天无理由退货”进行推诿。商家给出的理由集中在“商品不完好”和“影响到二次销售”,对物品包装的完好程度有些吹毛求疵。

  【规定】

  新消法规定,消费者退货确实应该保证“商品完好”,但对于“商品完好”的标准并不明朗,在货品售出后,商家以拆封为由告知消费者无法退货,导致争议很大。

  为此,在3月15日正式施行的《网络购买商品7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中,将一般商品的“完好”界定为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等齐全,并明确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打开商品包装,或为确认商品品质、功能进行合理的调试不影响商品完好。

  不标“无理由”就不能退?

  【案例】

  3月2日,市民郑女士在淘宝网某潮牌店购入一件羊毛大衣,到货后发现与商品展示图片中的有色差,由于商家标明了“七天无理由退换货”,郑女士以为自己只承担寄回的运费就能退掉大衣,没想到商家以“没有质量问题”为由拒绝了退货申请,还指出在商品详情中已经说明“介意色差者慎拍,没有质量问题一律不退货”。

  随后,郑女士仔细查看了商品详情,其中确实有类似说明。“标明‘七天无理由’却又自行定标准,这算不算欺诈?”郑女士对此十分不满,虽然最终在淘宝客服介入下成功退款,但由此产生的不愉快确实本可避免。

  记者浏览淘宝网等购物网站商品详情发现,有些商家明确标注“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有些则没有标明,更有个别商家如上述案例一样迷惑消费者,那么没有标注的是否就应由买家负全责?

  【规定】

  2014年新消法对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进行了“四加一”的规定,即消费者定做的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和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或者期刊等四类商品,以及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于7日无理由退货。《网络购买商品7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在此基础上,又补充了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或者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或者有瑕疵的商品等三类经消费者购买时确认可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

  除了这些明确规定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外,其他商品都“支持七天无理 由 退货”。“奇葩买家”要强退咋办?

  【案例】

  市民刘先生是济南泺口实体店的服装经销商,平时除了实体店销售外,他还在淘宝上开了网店。“相比网络销售,我还是更喜欢实体经营。”刘先生告诉记者,近一年来,在商品没有任何问题的情况下,消费者觉得衣服不适合,要求退货的例子并不少见。

  “他们有的把商标撕了,有的还弄得很脏。”刘先生称,如果不退,小则差评,大则投诉,作为淘宝卖家,自己也希望能将此类问题规范化。

  在淘宝网上,有很多销售蛋糕、蔬菜水果、视频会员等商品的商家,都在网页上标识了“不支持7日无理由退货”的字样,但据不少商家描述,仍不能避免恶意退货。

  云南一家销售枇杷果的淘宝卖家告诉记者,因为水果的保质期原因,水果在没有损坏的情况下,不为顾客提供退换服务。“确实有一些顾客,退货没有明确理由。”该名商家表示,有的也退了,但水果在路上来回颠簸,又消耗时间,送回来几乎不能再次销售,非常浪费。

  【规定】

  在新消法对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进行的“四加一”规定基础上,3月15日起施行的《网络购买商品7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根据不同行业经营特点和不同类别商品性质,又明确三大类商品能否退货的判定标准。

  一是食品(含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计生用品类,必要的一次性密封包装被损坏的无法无理由退货;二是电子电器类,进行未经授权的维修、改动、破坏、涂改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等,或产生激活、授权信息、不合理的个人使用数据留存等数据类使用痕迹的不能无理由退货;三是服装、鞋帽、箱包、玩具、家纺、家居类,商标标识被摘、标识被剪或商品受污、受损的不执行无理由退货。

原标题:“7天无理由退货”细则今起正式实施 拆封以后不能退?

值班主任:贺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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