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将对违法违章企业实施信用惩戒

今天下午,全市市场主体市中市后监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建设应用工作调度会召开。副市长齐建中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监管平台的建设及应用情况的汇报,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行部署。截止2月28日,全市共有259家成员单位连接登陆监管平台,总访问量56981次,其中,市直成员单位共有45家连接登陆;各县市成员单位共有214家连接登陆。会议要求,全市各相关部门要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和依法履责、统一归集、共享共用、客观透明的原则,加快构建和完善全市统一规范、功能完备、运转高效的监管平台,为提高服务和监管水平,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撑保障;进一步厘清各部门市场监管职责,加快构建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制度。

会议同时印发了《关于印发违法违章建设企业加强协同监管和信用惩戒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按照《办法》,我市将充分发挥监管平台的作用,强化部门协同监管,对违法违章建设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企业)实施信用惩戒,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格局,推进全市“拆违拆临”行动顺利开展。

具体而言,市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认定企业和个人的违法违章建设行为后,要通过监管平台,实时发布违法违章建设企业和个人的“双违”情况,并将相关信息推送至有关协同监管部门。
有关部门要及时认领协同监管信息,并根据全市“拆违拆临”工作要求、任务分工和部门职责,对利用违法违章建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法采取停止工商注册、行政许可审批等监管措施,并及时通过监管平台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信息认领和落实情况,实现对违法违章建设的齐抓共管格局。
企业和个人违法违章建设行为纠正或进行行政处罚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撤销其在监管平台中的信息,并将撤销消息推送至各部门,各有关部门据此撤销对相应企业的监管措施。
在信用惩戒上,城管部门对拒不拆除违法违章建设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后,由市城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对其认定失信等级,并将行政处罚信息推送至监管平台,归集到违法违章建设企业名下。各级各部门要通过监管平台查询违法违章建设企业失信信息,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规定期限内对违法违章建设企业和个人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值班主任:曹乐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