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卖“铝包子”获刑3年 处罚金40万元
包子店里的包子被查出铝严重超标、90余吨猪头肉被掺入工业胶、龙须菜使用工业氢氧化钠浸泡……昨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了2016年度山东法院依法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有关情况,并公布几起典型案例。
2013 年 6 月 至2014年8月,明知对方求购工业明胶用于食品生产,刘明光仍向姜宏战销售工业明胶44.7吨。姜宏战使用这些工业明胶生产粉丝409.6吨并销售。其间还向江崇雪转售工业明胶3.5吨用于生产猪头肉等熟食。
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姜宏战有期徒刑十四年、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处罚金282万元;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刘明光有期徒刑七年,处罚金8万元;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江崇雪有期徒刑十二年,处罚金200万元。
2014年下半年,宋振在自己经营的包子店生产包子时,添加含硫酸铝铵的泡打粉,并对外销售,并向加盟其包子店的祁志华、陈延丽提供含有硫酸铝铵的白色粉状物用于发面蒸包子,祁志华、陈延丽将含有硫酸铝铵成分的包子对外销售。山东省武城县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分别判处宋振有期徒刑三年,处罚金40万元;陈延丽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祁志华有期徒刑六个月,处罚金4万元。
值班主任:贺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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