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一男子报假警被拘留10天 并处罚款伍佰元
5月16日下午4点41分许,家住市中王官庄小区的金某(男,40岁)报警称:在重汽路岳而庄东,一辆电动车与公交车相撞,造成14人受伤。交警立即赶赴现场,却发现根本没有此事。党家庄派出所随即核实并查到了金某的身份。
当晚,金某被传唤到派出所。民警很快发现,金某原来是醉酒滋事。
经连夜核查音视频资料,并调取相关公交车司机、售票员证言,查实违法行为人金某醉酒滋事,拨打110报警谎称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同时某还用自己的电动车堵塞104国道机动车道、造成一辆K字头公共交通车辆延误,致后方104国道机动车道车辆大量积压拥堵。
经法制部门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给予金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
值班主任:曹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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