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金”470万夫妻俩双双获刑
以包工程、经营二手车生意为幌子,高息利诱,夫妻二人里应外合,四年时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470余万元。近日,章丘区人民法院以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被告人丁某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判处被告人袁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2011年开始,丁某、袁某以投资经营的名义,通过口口相传方式,先后从王某、范某、李某等近20人处非法吸收资金。据丁某供述,其与袁某在明知自己无任何偿还能力和经营实体的前提下,仍以高利息为诱饵,虚构投资经营二手车生意的集资用途,采取“拆东墙补西墙”和“以新款补旧款”的方式,骗取社会不特定借款人的信任,诈骗数额470余万元。2014年5月,二人资金链彻底断裂,由于利息越滚越多,无力支付,于是选择逃匿。2014年底,二人在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出租房内被抓获。
章丘法院认为,被告人丁某、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以高利息为诱饵非法集资,虚构集资用途,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两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集资诈骗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遂作出上述判决。
值班主任:贺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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