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政府聘任21名参事 任期按有关规定办理

2017-07-12 10:56:10

来源: 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王彬

责任编辑:曹乐平

  近日,市政府聘任21名市政府参事。

  市政府下发的聘任市政府参事的通知提出,根据《政府参事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565号)和《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市政府参事制度的意见》规定,经研究,聘任张传堂、耿建新、邸永光、任建新、张锋、贾堂宏、董建武、孙竹兮、刘胜凯、顾建军、侯林、王新民、李玉明、雷卫国、王玉玲、张柯、郑应德、王勇、杜绪德、孔放、方明甲为济南市人民政府参事。任期按有关规定办理。

  《政府参事工作条例》规定,参事主要从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中聘任,也可以从中国共产党党员专家学者中聘任。参事的首聘年龄不得低于55周岁,不得高于65周岁。参事任职的最高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

原标题:济南市政府聘任21名参事 任期按有关规定办理

值班主任:曹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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