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庭上闹离婚庭外开车撞妻子 男子被判十年有期徒刑
夫妻二人因感情不和离婚,开庭当天双方在法庭上争吵,男方竟产生开车冲撞妻子的想法,不料却误撞了他人及车辆。日前,章丘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判决,被告人陈某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陈某与张某1999年登记结婚,两年后生育一子,感情原本很好。2008年下半年,陈某借款建厂,之后其经营厂子赚的钱都交给了妻子张某。由于工作四处奔波,加之孩子出生后,二人矛盾不断升级,2009年张某与陈某大吵一架后离家出走,并提出要与陈某离婚。
2016年7月某天,张某在其现男友刘某及其亲友李某等人的陪同下,与陈某来到章丘区人民法院。庭审过程中,两人因琐事激烈争吵,张某对陈某进行辱骂,令陈某很生气。休庭后,在陈某准备开车回家时,陪同张某前来开庭的几个人冲着陈某指手画脚,并威胁其与张某尽快离婚,陈某顿时火冒三丈,产生了想要撞死张某的想法。
在张某等人毫无防备之时,陈某开车向张某等多人撞去,站在张某前面的李某躲闪不及被撞倒在地,并被货车碾压过去,张某见状后匆忙逃离,陈某又多次调整方向试图驾车撞击张某,在此过程中陈某先后撞坏4辆车辆,经鉴定,财产损失总计价值10万余元。经鉴定,李某腰部胸部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伤。
案发后,被告人陈某被传唤接受调查。据陈某供述,2009年在其妻张某离家出走前一个月,其发现上半年的账目不对,便问张某钱去了哪里,张某说不知道,之后陈某起了疑心,想要问清楚,但张某欲与其离婚,案发当天是两人离婚案件开庭日。
本案中被告人陈某以将其妻子张某致死为目的,驾驶机动车向多人冲撞,造成一人重伤、多车损坏的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章丘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十年。
原标题:济南:庭上闹离婚庭外开车撞妻子 男子被判十年有期徒刑
值班主任:田艳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