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再收41件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件 目前共收到399件
本报8月22日讯 8月22日15点17分,省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向我市移交第11批转办件,共计41件,其中来电23件,来信18件。截至目前,我市共收到转办件399件。上述转办件已于当日15点58分前全部转交相关县(区)、管委会和部门。
8月22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转办信访件244件,累计转办1852件。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省级1件;涉及各市243件(其中3件涉2市)。
第11批移交我市的41件转办件中,历下区11件、市中区3件、槐荫区5件、天桥区3件、历城区4件、长清区4件、章丘区1件、高新区1件、平阴县2件、济阳县3件、商河县1件、南山管委会2件、市环保局1件、市经信委1件(1个案件涉及“一案双交”)。群众举报投诉共反映61个环境问题,其中涉及水污染问题14个、大气污染问题6个、垃圾污染问题5个、油烟污染问题6个、噪声污染问题7个、扬尘污染问题6个、生态破坏问题1个、其他污染问题16个。
根据安排,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约1个月左右。督察进驻期间(2017年8月10日-9月10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31-69929173,专门邮政信箱:济南市第1013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山东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原标题:济南再收41件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件 目前共收到399件
值班主任:田艳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