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再收62件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件 目前共收到652件

2017-08-28 06:54:12

来源: 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张铮 焦小超

责任编辑:曹乐平

  本报8月27日讯 今天15时12分,省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向我市移交第16批转办件,共计62件,其中来电22件,来信40件。截至目前,我市共收到转办件652件。上述转办件已于当日16时50分前全部转交相关县(区)、管委会和部门(单位)。

  8月27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转办信访件300件,累计转办3267件。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各市300件。

  第16批移交我市的62件转办件中,历下区10件、市中区18件、槐荫区5件、天桥区6件、历城区3件、长清区2件、章丘区9件、高新区6件、济阳县2件、商河县2件、市城乡水务局2件、市城乡建设委1件、市城乡交通运输委3件、市规划局1件、市质监局1件、市公安局1件、市环保局2件、济南供电公司1件、市城市建设集团1件(5个案件涉及“一案双交”、1个案件涉及“一案三交”、1个案件涉及“一案四交”、1个案件涉及“一案五交”)。群众举报投诉共反映119个环境问题,其中涉及水污染问题20个、大气污染问题21个、垃圾污染问题10个、油烟污染问题13个、噪声污染问题15个、扬尘污染问题7个、生态破坏问题2个、固废污染问题3个、粉尘污染问题1个、土壤污染问题2个、其他问题25个。

  根据安排,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约1个月左右。督察进驻期间(2017年8月10日-9月10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31-69929173,专门邮政信箱:济南市第1013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山东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原标题:济南市再收62件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件 目前共收到652件

值班主任:曹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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